日前,市政府官網掛出入戶新政,一石激起千層浪,尤其是取消購房入戶政策,更成為市民熱議的話題。雖然眾多市民關注,但在節點前購房入戶的應該提供什么材料,一直沒有公布,網絡上的版本更是五花八門。昨日,東時記者從市公安局戶政部門了解到,符合2016年11月21日節點前購房的市民,仍需提供多種材料,齊全方可購房入戶。其中,申請人是銀行貸款按揭購房的,以按揭合同憑證發證日期為準。
購房入戶申請資料引市民關注
近日,市人民政府網站發布了《惠州市推動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中明確取消購房入戶,并規定享受購房入戶政策的最后節點為2016年11月21日。詳細規定為2016年11月21日《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惠州市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惠府 〔2016〕169號)出臺之前(含當天),在我市范圍內購買商品房(含二手房),已辦理房產證、不動產權證、銀行按揭購房憑證的,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親屬可以申請遷入居住地常住戶口。
政策一出,市民紛紛到當地派出所咨詢。近日來,不少市民在網上曬帖。網友@栁宸在本地論壇發帖,并貼出了3張派出所貼出的提供材料目錄。然而,這些目錄有的很簡單,有的則相當詳細,但都不一致。網友發出感慨,“購房入戶申請需要準備哪些資料?”
材料齊全方可享受購房入戶政策
為了解決網友和市民的疑惑,記者昨日從市公安局戶政部門了解到,符合節點前購房的市民,需要提供5種材料,其中包括要填寫《入戶申請審批表》,提供《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房產證、購房合同書、購房發票等材料。同時,需要提醒的是,申請購房入戶的市民是銀行貸款按揭購房的,以按揭合同憑證發證日期為準〔備注:2016年11月21日前(含當天)〕;申請人是一次性付款的,以簽訂購房合同日期為準。材料齊全方可享受購房入戶政策。
另外,《方案》的出臺也引發了不少市民提出了一些疑問。一名市民稱,購了房,但自己不想入戶,能否讓妻子或其他直系親屬入戶呢?記者了解到,購房入戶政策是需要房產所有人入戶后,子女才能隨遷的。而如今,派出所已經全面接受符合條件的人辦理入戶。
記者蔡偉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