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水門路41號,兩層違建,橋西街道曾去處理過,但是一直沒有拆除
答:據現場核查,該房屋房產證登記為兩層磚木結構,經惠州市房屋安全鑒定所鑒定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并于2019年12月24日取得市自然資源局《關于辦理房屋維修規劃許可的批復》,現當事人在二層以上進行加建,2020年3月25日下午惠城區城管執法局西湖執法隊已責令當事人對加高部分進行切割拆除,現場已切割完畢。接下來,西湖執法隊將繼續嚴格按照規劃許可對當事人進行監督整改。
2.惠城區江北國匯山6期28棟綠化帶被開發商拆除改作其它用途,綠化面積也不達標
答:經查,現場位于惠城區江北街道國匯山6期28棟一樓門口附近。建設單位和物業管理公司移除部分綠化草坪和一個樓梯,四周進行圍蔽。房間墻體進行局部改造,但沒有改變承重結構?;莩菂^城管執法局江北執法隊執法人員已責令當事人7個工作日內提供有效審批手續,并提供規劃圖紙。在取得合法手續或提供合法手續之前,停止施工,保持現狀。
3. 淡水開城大道雅博華庭小區開發商違建問題,2017年跟城管反映過,但一直沒有處理。
答:基本情況:2017-2019年期間,惠陽區城管執法局多次接到群眾投訴反映淡水開城大道雅博世紀小區存在違章加建樓層情況。經查,該小區存在5處違法建設行為,第1處位于雅博世紀小區裙樓4樓公寓樓與住宅樓中間鏤空處(由于不能確認建設行為人,自編號為YB01),為鋼架鐵皮結構,面積577.2平方米;第2處位于雅博世紀小區2棟1單位元天臺花架處(由于不能確認建設行為人,自編號為YB02),為鋼架鐵皮樓面,面積80.3平方米;第3處位于雅博世紀小區停車場有兩棟(由于不能確認建設行為人,自編號為YB03),其中一棟在停車場東入口,建筑面積273平方米(二層),另一棟在停車場西入口,建筑面積240.1平方米(一層),均是鋼架鐵皮樓;第4處位于雅博世紀小區地下室負一層停車場有兩處,占地面積分別是64平方米和160平方米,建設當事人為惠州市雅博房地產有限公司和惠州市雅博物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第5處雅博世紀小區中庭有6處,其中東側大門出口兩側各一處改建,占地面積均32.4平方米,中庭東側一處,面積108平方米,中庭西側出口兩側各建成一部升降電梯,占地面積19.44平方米,中庭西側建設一處人行電梯占地面積44.25平方米,建設當事人為惠州市雅博房地產有限公司。
處理情況:1、對于自編號YB01、YB02、YB03的建筑物,惠陽區城管執法局已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并于2019年9月12日通過惠陽區整治"兩違"辦公室移交由淡水街道牽頭實施拆除。2019年12月3日,淡水街道辦向區整治"兩違"辦提出《關于雅博世紀小區違法建設強制拆除問題的情況說明》,稱其前期已計劃對該三處立案違法建設進行拆除,但由于現場局限需人工拆除,費用過高預算方案仍在審批中,后來,惠州市雅博房地產有限公司向淡水街道辦承諾會在2020年7月30日前自行拆除。2、對于地下室和中庭的違法建設,惠陽區城管執法局于2019年11月1日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限15日內拆除違法建筑物。如當事人在訴訟期(6個月)過后仍未拆除的,惠陽區城管執法局將依法申請強制拆除。
4.江北三新市場后面亂擺賣,多次投訴也沒有改善。
答:經查,投訴情況基本屬實?;莩菂^城管執法局江北執法隊執法人員已現場規勸教育流動攤販,要求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同時,江北執法隊已安排定點人員加強管理。下來,江北執法隊將聯合交警部門加強對利用三輪車占道經營的行為進行整治,確保管理成效,并引導流動攤販入室經營。
5、東湖西路 油煙擾民問題
答:經查,投訴地點位于橋東東湖西路與康寧路交匯處,有兩檔流動夜宵檔占道經營,從夜間十時開始營業對周邊市容秩序造成影響。對此,惠城區城管執法局橋東執法隊夜班人員已現場規勸教育,現己整改完畢。3月23日、24日晚上,橋東執法隊組織橋東街道城監隊、環保辦等職能部門突擊整治該位置占道經營違法行為,依法扣押燒烤爐具3臺、桌子凳子一批。由于擺賣時間一般都在晚上十點以后,已建議惠城區城管執法局通宵班加強管理該位置的擺賣行為。下來,橋東執法隊將繼續加強管理,確保該地方秩序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