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東江明珠業主,入夏以來雷雨天氣頻繁,作為業主,如何能知道自己居住的小區有做好防雷措施呢,有沒有強制要求?
答:業主可以向主管部門申請信息公開,或者向開發商查閱小區竣工驗收資料,如果小區是在2017年以前驗收的,竣工驗收資料會包含由當地氣象部門頒發的防雷裝置竣工驗收意見書,如果小區是在2017年之后驗收的,竣工驗收資料會包含由具備防雷裝置檢測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出具的防雷裝置竣工檢測報告。
2. 出現極端天氣,比如汽車被水淹了,或者大風天氣財務受損,保險理賠需要氣象局證明,這個流程怎么走,氣象局能提供哪些證明?
答:氣象證明是指對因暴雨、洪澇、雷擊、大風、雷雨、冰雹、大霧等天氣原因造成的資產損失提供的氣象公證資料。目前氣象部門免費提供氣象證明,市民和公眾可以先通過電話(2889121)咨詢,氣象部門確認為災害性天氣后,即可到所在地的氣象部門進行登記填表,開具氣象證明。
3. 現在很多天氣預報App,類似墨跡天氣,最美天氣等,有些手機自帶天氣預報,但往往和氣象局提供的數據有一些差別,這是為什么?這些App的預報受氣象局監管嗎?
答:根據《氣象預報發布與傳播管理辦法》(中國氣象局第26號令)要求:1. 氣象預報實現統一發布制度,各級氣象主管機構所屬的氣象臺應當按照職責通過氣象預報發布渠道向社會發布,并根據天氣變化情況及時更新發布氣象預報。其他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會發布氣象預報。2. 鼓勵媒體和單位傳播氣象預報。媒體和單位傳播氣象預報應當使用當地氣象主管機構所屬的氣象臺提供的最新氣象預報,并注明氣象預報發布的氣象臺名稱和發布時間,不得自行更改氣象預報的內容和結論。因此,我們鼓勵媒體轉載、傳播氣象預報,但要嚴格遵照《氣象預報發布與傳播管理辦法》,并接受氣象部門的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