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及我市規(guī)范性文件的相關規(guī)定,擬印發(fā)《關于進一步完善計劃生育獎勵扶助政策的通知》。現(xiàn)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歡迎社會各界人士提出意見或建議。意見征集截止日期為2018年6月7日。
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可通過以下途徑提出意見:
(一)通過傳真方式將意見傳真至:0752-2833065;
(二)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fā)送至:hz2833562@126.com;
(三)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郵寄至:惠州市江北富民路10號惠州市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局計劃生育家庭發(fā)展科,郵編:516003。
特此公告。
惠州市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局
2018年5月24日
關于進一步完善計劃生育獎勵扶助政策的通知
為進一步健全和完善計劃生育獎勵扶助政策體系,加大對計生特殊困難家庭的扶助力度,推動計劃生育獎勵政策覆蓋人群更加公平合理,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計生特殊家庭特別扶助金標準。從2018年XX月起,將獨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養(yǎng))子女的夫妻特別扶助金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獨生子女傷病殘后未再生育(或收養(yǎng))子女的夫妻特別扶助金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800元。提高標準的扶助金由市、縣(區(qū))財政按原比例4:6承擔,并統(tǒng)一全市特別扶助金標準,其他事項按省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將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終生只生育(含合法收養(yǎng))一個子女的計劃生育對象納入計生獎勵扶助范圍。
為進一步促進計生獎扶政策的公平合理,解決終生只生育(含合法收養(yǎng))一個子女的計劃生育對象因配偶或前配偶的生育行為未能享受相關計劃生育獎勵扶助的問題,從2018年XX月起,將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終生只生育(含合法收養(yǎng))一個子女的的計劃生育對象納入計生獎勵扶助范圍。獎扶金自提交申請的下個月起發(fā)放,其他事項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各縣(區(qū))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實施有關獎勵扶助政策,確保獎扶金按時發(fā)放到位。
(二)加強宣傳,嚴格把關。各有關單位要認真做好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讓廣大計生家庭了解掌握政策。同時要加強對獎扶對象的調查摸底工作,讓符合條件的群眾及時申請辦理有關獎扶金,嚴格認真審查、審核,確保準確按時發(fā)放。
(三)加強保障,嚴格監(jiān)管。財政部門要及時做好所需資金的追加安排,及時撥付,強化資金保障,加強資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