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抽水蓄能電站選點及審批要求是什么?
答:根據《國務院關于發布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6年本)的通知》(國發〔2016〕72號),抽水蓄能電站項目由省級按照國家制定的相關規劃核準。根據《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抽水蓄能電站選點規劃技術依據的通知》(國能新能〔2017〕60號)要求,國家能源局批準的選點規劃或調整規劃,是編制有關抽水蓄能電站發展規劃、開展項目前期工作及核準建設的基本依據,即抽水蓄能電站項目必須先納入抽水蓄能電站建設選點規劃后才開展后續前期工作。
以上回復內容,僅作為服務企業咨詢的答復意見,不作為行政許可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