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債券品種及主管部門
債券按品種分1、國債地方債(財政部),2、政策性銀行債金融債(銀保監會、央行),3、企業債(發改委),4、公司債(證監會),5、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央行)。
二、企業債最新政策摘要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企業債券發行實施注冊制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財金【2020】298號)文件摘要:
1、企業債券發行全面施行注冊制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和有關要求,企業債券發行由核準制改為注冊制。國家發展改革委為企業債券的法定注冊機關,發行企業債券應當依法經國家發展改革委注冊。
2、企業債券發行條件
企業債券發行人應當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企業債券一年的利息,應當具有合理的資產負債結構和正常的現金流量,鼓勵發行企業債券的募集資金投向符合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和產業政策的項目建設。
3、企業債券受理、審核
國家發展改革委指定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為受理機構,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為審核機構。兩家機構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受理、審核工作。
4、企業債申請
企業債券發行人直接向受理機構提出申請,國家發改委對企業債券受理、審核工作及兩家指定機構進行監督指導,并在法定時限內履行發行注冊程序。
三、企業債發行人注冊申報流程

企業債發行注冊申報在“廣東省企業債信息管理系統”中完成,系統地址http://210.76.74.161。發行人申報債券、發行備案、存續期監管信息報送等通過該系統開展。
(1)申請系統賬號及密碼。由發改部門單獨告知系統使用人,初次登錄系統必須更改初始密碼。(申請開設帳號聯系電話:市發展和改革局消費貿易科2892806)
(2)債券申報。在【新債項目申報】中,上傳申報材料,完善各項信息后提交保存。
(3)發行備案材料報送。在【上傳發行備案材料】中,發行人應于債券發行首日的5個工作日前向省發改委報備并抄送地級以上發改部門。債券發行期滿后20個工作日內向省發改委報送承銷工作報告。
發行人后續可修改信息,修改后保存即可。每次的信息修改記錄在【信息操作記錄】中展示,可點擊查看。
具體申報審核流程詳見《廣東省企業債券信息管理系統發行人用戶操作手冊》(附件1)、《企業債券審核工作規則(試行)》(附件2)
四、企業債券受理
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關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央結算公司”)作為國家發展改革委指定的企業債券受理機構,開展企業債券受理工作,受理標準參照現行規定執行。發行人、主承銷商參照現行規定申報企業債券,并與中央結算公司聯系。申報進度可通過“中國債券信息網”(www.chinabond.com.cn)——“業務操作”——“企業債券受理信息”欄目查詢。中央結算公司將根據《通知》要求抓緊制定受理業務流程等配套制度,另行發布。
(以上內容,僅作為咨詢服務意見,不作為行政許可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