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代碼制度是國家明確規定的投資管理基本制度。其中,《政府投資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12號)明確規定:除涉及國家秘密的項目外,投資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通過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使用在線平臺生成的項目代碼辦理政府投資項目審批手續。《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73號)明確規定:核準機關、備案機關以及其他有關部門統一使用在線平臺生成的項目代碼辦理相關手續。《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的實施細則(試行)(粵發改規〔2019〕1號)進一步明確:嚴格執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代碼制度。項目代碼是投資項目整個建設周期的唯一身份標識,一項一碼。除涉及國家秘密的項目外,各級有關部門必須統一使用在線平臺生成的項目代碼辦理相關手續。各地各部門在接收申報材料時,應當要求項目單位提供項目代碼;對未申請項目代碼的,應當引導項目單位登錄在線平臺獲取代碼并校核驗證。各級有關部門出具的項目審批相關文件應當標注項目代碼,項目相關審批、監管(處罰)、建設實施進展等重要信息,統一匯集至項目代碼,并交換至在線平臺,實現項目信息互聯互通、共享互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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