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惠州市促進數字經濟產業發展若干措施》,支持企業利用工業互聯網新技術、新工具、新模式進行上云上平臺,實施數字化轉型,實現降低經營成本、提升生產效率、提高產品質量、降低能耗排放、優化產業協同等效果。對實施上云上平臺的企業,工業企業按照不超過實際簽訂合同金額60%(含)的比例予以獎補,單個企業單個項目當年享受獎補資金上限為20萬元。對入選廣東省特色產業集群數字化轉型試點的產業集群,與集群平臺服務商簽訂合同的集群內工業企業上云上平臺獎補金額比例提升至不超過80%(含),單個企業當年享受獎補資金上限為50萬元。
供稿:數字產業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