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關于印發惠州市進一步降低制造業企業成本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十條政策措施的通知》(惠府〔2019〕12號)“第十條 支持品牌創建和試點示范建設”規定,對新獲評國家級智能制造、綠色制造、兩化融合、制造業單項冠軍等品牌企業,給予一次性50萬元的獎勵。市工信局結合市級節能循環經濟與綠色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工作,受理獲評企業的申請,其中對新獲評國家綠色制造體系建設示范的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且信用狀況良好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 50 萬元;對新獲評國家綠色設計產品且信用狀況良好的企業給予每個型號產品一次性獎勵 5 萬元,最高不超過50萬元(含50萬元)。
來源:工業節能與綜合利用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