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惠州市科技企業庫備案企業是指企業上年度開展研發活動,有研發投入的企業。從2022年起,企業可常年通過惠州市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備案和更新數據,并保存提交,無需主管部門審核。為減少企業負擔,系統將科技企業備案數據作為基礎數據直接調用至相關業務,因此企業申報市科技業務前應先備案或更新數據;如在申報相關業務時需要更改相關數據,應在科技企業備案表中修改。
(二)企業研發費用實際支出根據企業研發費審計(鑒證)報告金額、可稅前加計扣除的研發費金額及企業年度統計報表填報的研發費金額的最低額度確定,2021年度科技統計年度報表應報未報,2022年度未開展研發活動的不予資助。
(一)申報單位以單位管理員賬號登錄系統,應先完善企業基本信息和科技企業備案,核對營業執照、銀行開戶證明等證件,并認真填報各項數據,確保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市科技局將適情對部分企業填報情況進行核實。
(二)申報單位應建立健全內部科研管理機制,持續加大研發投入,加強科研項目管理,建立科研項目臺賬,并妥善保管項目研發相關的技術、財務等原始資料備查。
(三)企業研發活動涉及科研倫理與科技安全(如臨床研究、信息安全等)的相關問題,應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倫理制度。涉及實驗動物和動物實驗、人的生物醫學研究,應獲得有關倫理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