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科技成果轉化基金投資。設立政府引導的科技成果轉化基金,重點投向具有市場前景的實驗室成果、概念驗證項目、中試研發項目、重點產業和未來產業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支持國有企業、科研平臺、孵化載體、行業組織、龍頭企業等社會力量參與組建,科技成果轉化基金產生的增值收益讓渡比例最高可達100%。基金嚴格履行勤勉盡責義務但仍產生投資損失的,給予最高50%的風險容忍度。
鼓勵創業投資機構發展。支持股權投資、創業投資機構加大對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創新企業的投資力度。引導創投企業投早投小投科技,對以增資擴股方式投資成立時間不超過5年的科技型中小企業,且投資滿2年以上的,按不超過實際投資額的10%給予其管理企業獎勵,單個管理企業年度獎勵最高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