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惠州市科學技術局關于印發《惠州市科學技術局關于引進培育科技人才(團隊)的實施辦法》的通知
第十五條 科技創新領軍人才、科技創業領軍人才項目按A、B、C、D、E五檔分別給予500萬、400萬、300萬、200萬、100萬元資助,分五年等額發放。資助資金60%用于支持入選人才開展科研工作,40%用于入選人才個人生活補助。
網站地圖 | 使用幫助 | 聯系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