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中央出臺的制種保險政策主要內容有哪些?
答復:中央財政制種保險保費補貼,屬于農業保險保費補貼的重要組成部分,適用《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險費補貼管理辦法>的通知》(財金〔2016〕123號,以下簡稱《辦法》)規定,其中主要內容如下:(一)保險標的。納入中央財政保費補貼目錄的制種為,符合《種子法》規定、按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規定或經當地農業部門備案開展的水稻、玉米、小麥制種,包括擴繁和商品化生產等種子生產環節。保險責任除普通的自然災害、病蟲害外,還包括其他可能導致質量損失的各類風險,如花期不遇、自交結實等。(二)補貼比例。為保持政策統一,補貼比例按照《辦法》規定執行,即在省級財政至少補貼25%的基礎上,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補貼40%、對東部地區補貼35%,對新疆兵團、中央直屬墾區、中農發集團等中央單位補貼65%。(三)保險金額。與普通大田作物相比,制種生產成本已處于相對較高水平,針對制種的農業保險技術也較為復雜。在開展初期,為有效規避道德風險,制種保險的保障水平為直接物化成本,暫不包括地租成本和人工成本,后期可隨著試點經驗的積累,研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計劃財務科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