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大豆磷脂油”在《飼料原料目錄》內,但不在單一飼料目錄,“磷脂”在《飼料添加劑品種目錄》內。請問生產、銷售大豆磷脂和菜籽磷脂給飼料廠,具體需要辦理哪些行政許可事項呢?
答:
按照《飼料原料目錄》有關規定,除原料目錄第四部分所列單一飼料品種應當辦理生產許可證外,目錄中其他原料暫不需要辦理生產許可證。大豆磷脂油在飼料原料目錄中但不屬于單一飼料品種,因此不需要辦理飼料生產許可證,但其生產、經營和使用應符合《飼料衛生標準》、《飼料標簽》等強制性標準的要求,應按照保證飼料和養殖動物質量安全的原則和要求,根據飼喂對象和原料特點合理選擇和使用。
按照《飼料添加劑品種目錄》有關規定,凡生產、經營和使用的飼料添加劑均應屬于目錄中規定的品種。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需辦理飼料添加劑生產許可證和產品批準文號。磷脂在飼料添加劑目錄中,其生產需要辦理飼料添加劑生產許可證及相應產品的批準文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