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自2021年起如何調整職稱評審工作的申報材料受理時間和評審時間?
答復:我省各專業(yè)技術系列職稱制度改革工作2021年底完成后,為與職稱層級的資歷年限等改革事項相銜接,必須自2021年起調整職稱評審工作的申報材料受理時間和評審時間,具體如下:全省職稱評審工作從2021年起,原則上以年度為基礎組織開展,職稱評審委員會受理申報材料時間為評審年度的下一自然年的1月至3月,在下一自然年的6月底前完成評審。如2021年度職稱評審工作,職稱評審委員會受理申報材料時間為2022年1月至3月,在2022年6月底前完成評審。高校和自主評審單位的職稱評審工作按照經備案的時間安排推進。(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與人才科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