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報酬權益如何保障?
回答:我省持續健全最低工資和支付保障制度,并將新型用工關系的新業者納入制度保障范圍。要求新業態企業建立健全與新業者工作任務、勞動強度等相匹配的報酬制度和調整機制,根據新業者的工作方式、工作特點、工作質量等因素合理確定訂單數量、在線率等考核指標,參考所屬行業市場工資水平及相似職業薪酬信息等合理確定報酬,確保提供正常勞動的新業者勞動報酬水平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并按時足額支付,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平臺企業采取加盟、代理、外包等合作用工方式,應選擇具備合法資質的企業并對其保障勞動者權益情況進行監督,發生拖欠勞動者報酬的,如平臺合作企業出現逃匿或無力支付報酬情形,平臺企業可先行清償,并依法向合作企業追償。
(勞動關系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