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原來個人參加城鄉養老保險,現在轉為個人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請問之前交的城鄉養老保險還有用嗎?可以合并嗎?
答:城鄉養老保險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可以辦理合并。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關于印發<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17號)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第五條規定“參保人員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并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合并計算或折算為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即原來參加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可以轉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中累計個人賬戶,但是不累計繳費年限。如城鄉養老保險與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存在重復時段,需清退城鄉養老保險重復繳費部分,剩余的城鄉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金額累計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