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工程款支付擔保制度有什么作用?
答:《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明確規定“建設單位應當向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建設單位工程款支付擔保,是指為保證建設單位(業主)履行工程合同約定的工程款支付義務,由擔保人向施工單位提供的,保證建設單位支付工程款的擔保。施工單位與建設單位簽訂施工合同、承建發包人發包工程的目的在于獲得建設單位支付的工程價款,而施工單位獲得的工程價款,是其支付農民工工資的來源。建設單位向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意在要求建設單位為其支付工程款行為進行保證,約束建設單位履約行為,避免因建設單位資金不落實或支付不及時形成工程款拖欠,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工程款支付擔保制度,是轉移、分擔、防范和化解工程風險的重要措施,可以有效遏制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情況發生,對切實保障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