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電子印章管理暫行辦法》(粵辦函〔2022〕49號,第七條本省社會組織、企業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組織提供電子印章服務的服務機構,應按照國家、省有關標準規范建立電子印章系統,采用市場化原則提供服務。電子印章系統應當選擇具有電子認證服務資質的機構提供電子認證服務,并將制作的電子印章向公安機關備案。目前市公安局、市場監督管理局、政數部門正共同推動企業電子印章備案工作,盡快推出企業電子印章免費申領業務,提升企業開辦便利度、提高“互聯網+政務服務”水平,實現“網上辦、掌上辦、一次辦、零跑腿”的重要舉措,讓企業真正實現“不見面”辦事和“無紙化”經營,進一步優化我市營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