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本人在惠州有一套房為商業貸款,在異地購置二套房,同為商業貸款,現本人戶口在惠州,在惠州工作,請問可否將首套房產商業貸款轉做公積金貸款?
答:這個問題分兩種情況:
(一)普通職工申請辦理“商轉公”首要貸款條件是申請人及其配偶未發生過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商轉公貸款的住房系申請人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和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也就是“首房首貸”(即首套房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
(二)根據《惠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惠州市人才住房公積金優惠政策實施辦法(試行)》及《關于<惠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惠州市人才住房公積金優惠政策實施辦法 (試行)>的補充通知》,符合人才《辦法》第二條規定的兩類人才且符合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申請辦理“商轉公”可不受“首房首貸”的限制,即家庭第二套房或第二次使用公積金貸款均可申請辦理“商轉公”業務。“兩類人才”具體指的是:①《惠州市高層次人才分類目錄》認定的特級人才和A類人才,以上統稱為Ⅰ類人才。②《惠州市高層次人才分類目錄》認定的B類人才、C類人才以及全日制碩士、副高職稱以上人才,以上統稱為Ⅱ類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