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按照國務院《住房公積金條例》第十三、十四和十五條之規定,單位應當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并為本單位 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手續。
住房公積金是強制實行、定向使用的個人住房基金,建立了職工的自我保障機制,增強了職工解決自身住房問題、提高居住水平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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