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如何定義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繳存住房公積金需要滿足哪些要求?
答: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自然人從事工商經營,經依法登記,為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是指跟體制或者出資人不存在法律效力合作關系而擁有合法收入的個體。2.根據《惠州市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自愿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辦法》,戶籍在本市年滿18周歲或者16周歲以上、并以個人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且未達法定退休年齡的自由職業者、個體工商戶雇主及其雇傭人員可按《惠州市自由職業者自愿繳存住房公積金業務服務指南》、《惠州市個體工商戶自愿繳存住房公積金業務服務指南》辦理自愿繳存住房公積金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