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問:限售政策發布之后按揭購買的房產,且尚未辦理出房產證,繼承人能否在完成過戶辦證之后立即轉讓?若可以,是否需要等待原房產證(即登記在購買人名下)出來之后通過公證等程序辦理繼承手續辦理登記在其父母名下的房產證再進行轉讓?
回復:通過繼承取得不動產后,同樣受3年限售限制,限售時間以購房人初次取得不動產權證日期起計。
2.問:房子滿了兩年未滿3年能否贈與他人?
回復:根據市政府2017年4月8日發布的《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完善我市房地產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及我局2017年5月11日發布的《關于進一步明確商品住房轉讓有關問題的通知》政策要求,在2017年4月9日零時后購買的商品住房,需取得不動產權證滿3年后方可轉讓。其中規定的“轉讓”指的是通過買賣、贈與、交換方式進行轉讓的行為。因此,住房需取得不動產權證滿3年后方可贈與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