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如果我的耕地被劃定為永久基本農田了,我只能種水稻嘛?還可不可以種點其他的水果蔬菜或者養殖產品?
答:《土地管理法》規定:永久基本農田經依法劃定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變其用途。2021年11月27日,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國家林草局印發《關于嚴格耕地用途管制有關問題的通知》,對永久基本農田的用途給出明確要求。能干什么:永久基本農田,主要用來種植糧食作物,特別是保障稻谷、小麥、玉米三大谷物的種植面積。如果現在種植的是棉、油、糖、蔬菜等非糧食作物的,可以維持不變。種植糧食作物的,要求每年至少種植一季糧食作物,可采取糧食與非糧食作物間作、輪作、套種的土地利用方式。利用永久基本農田發展稻漁、稻蝦、稻蟹等綜合立體種養,應當以不破壞永久基本農田為前提,溝坑占比要符合稻漁綜合種養技術規范通則標準。不能干什么:主要是提出四個嚴禁:一是嚴禁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二是嚴禁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種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綠化裝飾以及其他破壞耕作層的植物;三是嚴禁占用永久基本農田挖湖造景、建設綠化帶;四是嚴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設畜禽養殖設施、水產養殖設施和破壞耕作層的種植業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