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土地利用動態監測是指國家運用遙感技術和其他現代化手段,對全國及國家確定的重點地區的土地利用變化情況、特別是城鎮建設用地擴展情況和耕地變化情況進行連續監測和數據分析,為中央決策提供及時、準確的各類土地數據。土地利用動態監測的目的,一是可以推算全國或某一地區的土地利用現狀情況;二是可以核查下級上報的土地統計數據是否真實;三是能夠監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的執行情況;四是及時發現亂占濫用土地,閑置、荒蕪土地的違法行為。《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九條明確規定,國家建立全國土地管理信息系統,對土地利用狀況進行動態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