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城鄉建設用地試點增減掛鉤項目的拆舊地塊是否能壓占自然保護地?壓占范圍的自然保護地的土地利用現狀是建設用地,原先現場建有廠房。壓占范圍的自然保護地是否能作為拆舊地塊,后期實施復墾?如果可以壓占,那后期實施復墾對復墾地類是否有要求?是否能復墾為果園?
答: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的指導意見》第十四條明確規定:實行自然保護地差別化管控。……國家公園和自然保護區實行分區管控,原則上核心保護區內禁止人為活動,一般控制區內限制人為活動。自然公園原則上按一般控制區管理,限制人為活動。因此,增減掛鉤拆舊地塊不能涉及自然保護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