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將于12月23日至24日(星期六、日)舉行。惠州市招考辦報考點(代碼:4444),共設惠州城市職業學院、惠州衛生職業技術學院2個考點。
一、考生須知
1.考生須于考前十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本人《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一經發現按考試違規處理。
2.請考生根據準考證上公布的考點信息提前查詢考試地點,了解到達考點的交通路線,預留到達考點的時間。
3.根據研究生考試規定,任何與考試無關的物品不得帶入考點封閉區域,考點提供物品存放處,但不負責物品的保管。建議考生赴考時盡量不攜帶書包、手機、電子設備等與考試無關物品,尤其是貴重物品。
4.考生要自行準備考試文具等用品。只準攜帶省教育考試院規定的考試用品,如黑色字跡簽字筆、2b鉛筆、橡皮等,或者按照招生單位在《準考證》上注明的所需攜帶的用具參加考試,必要時請主動展示準考證給監考員查看;統考科目中除化學(農)(科目代碼315)可使用具有對數及冪指數計算功能的科學計算器(不得使用帶字典存儲和編程功能的科學計算器),其他統考科目考試中不允許使用計算器。根據省教育考試院規定,主觀題答題只能使用黑色字跡簽字筆。
5.統一命題的科目均在答題卡上答題,在草稿紙上答題一律無效。考生在領到試卷和答題卡后,須認真核對試卷、答題卡與本場考試科目、數量是否相符,是否有錯裝、漏裝、錯印、字跡不清、破損等情況,一旦發現問題,立即舉手報告監考員。凡漏貼條形碼、漏填、錯填或者字跡不清的答卷將影響評卷結果,責任由考生自負。
6.參加自命題科目考試的考生,考試結束后自行將試卷、答題紙(或者答卷)裝入原試卷袋內密封并在袋口處簽字。
7.嚴禁將試卷、答題卡、答題紙、草稿紙等帶出考場。如不遵守考場紀律,不服從考務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等行為的,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以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執行,并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涉嫌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追究法律責任。
8.開考15分鐘后,遲到考生不準進入考場參加當科考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當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
二、多措并舉,嚴肅考風考紀
1.考點在封閉區入口設置智能安檢門,對考生進行違規物品檢查。考生嚴禁攜帶書包、手機、電子設備等與考試無關物品進入封閉區。
2.考場采用人臉識別技術核驗考生身份,即在考生入場時,現場刷臉驗證成功后才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同時使用金屬探測儀再次對考生進行檢查。
3.考場啟動手機信號屏蔽系統。
4.考試期間全程實行網上視頻監控并錄像備查。
三、多部門聯動,凈化考試環境
我市各有關部門積極配合,全力做好安全保密、考點環境綜合整治、打擊違紀舞弊等工作。無線電管理部門將出動無線電監測車,防范和打擊利用無線電設備和通訊工具作弊的行為。公安部門將加強考點周邊安全檢查,組織民警實施考點周邊巡查;加強網絡信息監控,對有害網絡信息進行搜索處理,打擊網上涉嫌考試試題及答案泄密、販賣作弊工具等違法犯罪行為;派駐干警到各考點協助維護秩序及做好突發事件的防范和處理工作。
嚴重作弊將入刑,從2015年開始,國家加大了對教育考試違紀作弊行為的處理力度,《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已于2015年11月正式實施,其中第284條明確規定: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為他人實施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提供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都是犯罪行為,情節嚴重的,最高可判7年有期徒刑。凡違規作弊者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處理,并通報考生所在單位外,考試作弊的,還將涉嫌犯罪。希望每位考生都能遵守考生守則,公平競爭、誠信應考,不要尋找“槍手”替考,不要寄希望于“夾帶”,不要試圖利用無線通信工具作弊。考生作弊的情節不但記入考生誠信檔案,還將錄入其人事檔案,將對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產生不良影響。
四、其他事項
1.考生要主動接受考點按規定進行的身份核驗、使用安檢門及金屬探測儀進行的入場檢查。
2.請留意考試期間天氣預報,做好防寒保暖,確保人身安全。
3.請考生自覺維護考點校園環境衛生。
五、考點安排表
惠州市教育考試中心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