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度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截至30日
記者日前從市委宣傳部獲悉,2017年度惠州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時間截至本月30日。申報單位可在今日惠州網和惠州市政府門戶網站的“惠州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專題網頁下載有關申報表格。
據了解,惠州對文化產業扶持將采取“抓大不放小”的方式,一方面對大型骨干企業、規模以上文化企業的項目給予重點扶持,另一方面更加重視對小微文化企業的培育扶持。其中,符合條件的文化產業項目最高可申報100萬元專項補助;對小微企業文化產業項目則采取 “以獎代補”方式,按項目總投資額的20%給予獎勵,每個項目最高可申報20萬元。
今年剛修訂實施的 《惠州市財政局 中共惠州市委宣傳部關于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明確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分為一般類項目扶持資金和小微企業文化產業項目扶持資金。其中,一般類項目扶持資金采取專項補助、貼息、獎勵三種扶持方式,每個項目只能申請一種扶持方式。
“今年,我市提高了專項補助及貼息的補助標準,從原來的每項補助不超過50萬元提高到不超過100萬元,這體現出我市對重點文化產業項目給予重點傾斜。”市國文辦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專項補助用于支持以自有資金為主投資的項目,每個項目的補助額度不超過100萬元,且不超過項目總投資額的30%。此外,對前一年內獲得省級以上重大獎項或在品牌、市場拓展和交流合作等方面有突出貢獻的企業和項目給予一次性獎勵。每個企業(項目)獎勵額度不超過20萬元。
記者了解到,我市將小微企業文化產業項目扶持資金列入市級財政預算安排的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分項。扶持資金將采取“以獎代補”方式,對已完工的且具有較好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小微企業文化產業項目,經審核按項目總投資額的20%給予獎勵,每個項目獎勵額度不超過20萬元。
(記者龔 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