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納稅服務,減輕納稅人負擔,國家稅務總局嚴格落實《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深化稅務系統“放管服”改革優化稅收環境的若干意見》精神,對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進行了調整,并發布《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
根據公告,自2018年2月1日起,廢止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后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中《固定資產(不含不動產)進項稅額抵扣情況表》;廢止《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中 《本期抵扣進項稅額結構明細表》。
(記者盧振俠 通訊員國瑞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