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研發機構等創新平臺獎補辦法出臺
從7月1日起,惠陽區將施行《惠陽區新型研發機構等創新平臺建設獎補實施辦法》(以下簡稱“《獎補辦法》”),對新型研發機構等創新平臺建設進行獎補。2017年10月21日后經省科技廳首次認定為廣東省新型研發機構,給予1000萬元獎補;國家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或工程技術研究開發中心,給予獎補50萬元。
根據《獎補辦法》,獎補資金由惠陽區財政安排,列入財政預算,專款專用,主要用以鼓勵惠陽區轄區內新型研發機構等創新平臺發展。獎補內容主要包括兩個方面:對廣東省新型研發機構和國家、省、市級別的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或工程技術研究給予獎補。
企業、事業和社團單位等法人組織或機構,在惠陽區設立獨立法人資格、符合惠陽產業發展方向,于2017年10月21日之后經廣東省科技廳首次認定為廣東省新型研發機構的,惠陽給予獎補1000萬元。
在惠陽區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其成立的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或工程技術研究開發中心,于2017年10月21日之后獲得國家科技部或廣東省科技廳或惠州市科技局的認定,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獎補。
特別要提出的是,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或工程技術研究開發中心獲得多個認定或多次獲得認定,按照從高不重復的原則給予獎補。另外,企業或機構獲得相關認證后再遷入惠陽區的,不予獎補。
《獎補辦法》從今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記者黃尉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