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
(2023年2月8日惠州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主席團第三次會議通過)
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審查了市政府提出的《惠州市2022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23年預算草案的報告》及惠州市2023年預算草案。會議期間,市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在初審的基礎上召開全體會議,根據各代表團的審查意見,對預算報告和預算草案作了進一步審查。現將審查結果報告如下:
一、2022年預算執行情況總體良好
2022年,市政府及其財政部門認真貫徹中央和省、市各項決策部署,全面落實“疫情要防住、經濟要穩住、發展要安全”要求,充分發揮積極的財政政策作用,全力支持高效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加強財政資源統籌,保持適當支出強度,優化支出結構,積極應對超預期因素影響,為穩住經濟大盤提供堅實財政保障,較好地完成了市十三屆人大一次會議批準的預算和市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第八次會議批準的預算調整方案,預算執行情況總體良好。同時,在預算執行中還有一些不容忽視的困難和問題,主要是:財政收入質量有待提高,部分縣區收支矛盾較為突出,預算平衡難度加大;財政資源統籌機制尚需完善,國有企業對實體經濟支撐作用和對財政的貢獻有待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全周期管理機制有待完善,債務風險仍需重視;績效管理理念有待提升,績效評價結果的導向和制約作用需要進一步發揮等。對此要高度重視,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加以解決。
二、2023年預算報告和預算草案總體可行
市政府提交的2023年預算報告和預算草案,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和省委、市委的工作部署,符合積極的財政政策要加力提效的政策要求,全市一般公共預算收入按照增長5%安排,增長設定目標充分考慮了國內外經濟環境和我市經濟社會發展要求,與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目標相適應;重點支出和重大投資項目安排適當,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總體可控,符合預算法規定,總體可行。建議市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批準市政府提出的《惠州市2022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23年預算草案的報告》,批準2023年市本級預算草案。
三、做好2023年預算執行和財政工作的建議
2023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的開局之年,做好全年財政工作意義重大。為此,財經委員會提出如下建議:
(一)發揮積極財政政策作用,推動經濟質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長。準確把握中央“積極的財政政策要加力提效,注重精準、更可持續”要求,落實好穩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適時出臺鼓勵消費、促進投資經貿等激勵措施,幫助受疫情沖擊嚴重及產業鏈關鍵企業復工復產,及時將政策紅利轉化為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動力,實現經濟發展與財政增收的良性互動。保證必要的財政支出強度,用好財政專項資金等各類政策工具,著力支持先進制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數字經濟加快發展。強化對重大基礎設施、“2+1”現代產業集群、“3+7”工業園區、“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等重大戰略任務和重點工作的財力保障。
(二)健全財政資源統籌機制,加大民生事業保障力度。加強對全市稅源的監控和動態分析,更加精準鞏固傳統稅源,培植壯大新稅源,夯實全市稅收可持續增長的基礎。進一步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根據國企發展的效益情況,適時調整收益上繳財政的機制和比例。加大財政資源統籌力度,強化預算資金、債券資金和上級轉移支付資金統籌銜接,完善常態化財政資金直達機制,推動資金快速精準下達和使用,避免資金沉淀閑置。密切關注基層財政運行狀況,兜牢兜實基層“三保”底線。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聚焦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加大對民生事業的投入,圍繞教育、社保、醫療、養老等重點領域,加強普惠性、基礎性、兜底性民生支出,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民生需求。
(三)推動預算與績效管理深度融合,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強化績效管理意識,將績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預算編制、執行、監督全過程,實現預算管理和績效管理一體化。優化績效指標體系建設,加快建立分行業、分領域、分層次的核心績效指標和標準,構建全方位、全過程、全覆蓋預算績效管理體系,確保部門整體績效目標與部門主要職能、中長期規劃和年度重點工作任務以及部門預算相銜接。完善績效評價考核機制,探索開展全生命周期績效運行監控評價,對部門預算執行的監督考核,既要考核支出進度,更要考核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強化績效評價結果運用,完善績效評價結果與預算安排掛鉤機制,提高財政資源配置效率和資金使用效益。
(四)嚴格政府債務管理,防范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強化政府債券“借用管還”全流程管理,堅持資金跟著項目走的原則,推動做細做實項目儲備,合理加快資金使用進度,盡快形成實物工作量,更好發揮債券資金拉動有效投資的積極作用。壓實政府債務管理主體責任,加強對新增隱性債務風險點的全面排查防范,鞏固深化隱性債務清零成果。完善政府性債務風險監測和管控的長效機制,加強對市、縣(區)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監管,筑牢政府債務風險防火墻,避免企業債務向政府債務轉移,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的底線。落實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地方政府債務管理情況制度及定期向社會公開制度,切實增強債務管理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