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GS-2014-45
關于印發《惠州市財政局統一規定有效期的
部門規范性文件目錄》的通知
惠財法〔2014〕 78 號
市直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縣、區財政局,有關社會團體及企業,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
根據《惠州市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有效期規定》(惠府辦〔2013〕86號)“本規定施行前發布的現行有效的且未規定有效期的規范性文件其具體目錄由規范性文件制定機關在本規定施行后的1年內另行公布”的有關要求,我局對由本部門制定或牽頭制定的部門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現將本部門統一規定有效期的部門規范性文件目錄(見附件)予以公布,請遵照執行。
惠州市財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