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GS-2020-30
惠市林〔2020〕87號
各縣(區)林業主管部門,省級以上自然保護區,市屬國有林場,市林科所,局有關科室:
為加強我市市級生態公益林建設、保護和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廣東省森林保護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我局制定了《惠州市林業局關于市級生態公益林建設管理的辦法》,經市司法局審核通過,現由局務會審定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惠州市林業局
2020年11月26日
惠州市林業局關于市級生態公益林建設管理的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市級生態公益林的建設、保護和管理,改善和優化生態環境,維護生態公益林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廣東省森林保護管理條例》《廣東省水土保持條例》《廣東省生態公益林建設管理和效益補償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市級生態公益林,是指區位特殊,對環境影響較大的,而在國家級、省級生態公益林未能覆蓋的森林。具體包括:防護林——水源涵養林、水土保持林、防風固沙林、紅樹林、農田防護林;特種用途林——自然保護區 、自然保護小區、森林公園內的森林和風景觀賞林、休憩林、國防林、母樹林、科研林、工業環保林、名勝古跡和革命紀念地的林木。
第三條 市級生態公益林建設實行統一規劃、分級管理、科學經營、嚴格管護的方針。
第四條 市級生態公益林的編制規劃,應堅持因地制宜,因害設防,合理布局,突出重點的原則。市級生態公益林建設規劃,應與林地保護利用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建設規劃相協調。
市級生態公益林建設規劃由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編制,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報市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五條 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辦法的組織實施和檢查監督。
第六條 在我市行政區域內從事與市級生態公益林有關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七條 市級生態公益林區內的宜林荒山、沙灘、灘涂,由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按規劃限期造林,沿海基干林帶宜林地段應成帶造林,不留缺口。
市級生態公益林規劃區內現有的針葉純林,郁閉度在0.3以下的疏殘林地,應進行補植、套種或更新改造。
市級生態公益林的郁閉度應逐步達到0.7以上。
第八條 市級生態公益林規劃必須落實到地籍小班,實行小班經營。其原來的權屬不變,受法律保護。
第九條 市級生態公益林劃定后,實行生態公益林效益補償制度。
第十條 自然保護區、自然保護小區、森林公園、風景觀賞林、國防林、母樹林、科研林等的建設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
第十一條 縣級和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市級生態公益林的封育管護工作,按每66.7-200公頃劃定綜合管理責任區,落實管護人員。并根據地形、地勢,開設防火線或營造生物防火林帶,加強防火、防病蟲害工作。生態公益林區內火災、病蟲害發生率不超過省定的標準。
第十二條 因重點建設項目和更新改造需要采伐市級生態公益林的,依據《廣東省生態公益林建設管理和效益補償辦法》第十九條,須經市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實行專項限額管理和采伐許可證制度,不得擅自采伐。
依據《廣東省生態公益林建設管理和效益補償辦法》第二十一條,市級生態公益林內的采伐跡地、火燒跡地應于當年或次年內完成更新造林。
對市級生態公益林進行更新改造,參照《廣東省生態公益林更新改造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執行。
申請更新改造采伐市級生態公益林皆伐面積大于300畝的,必須由具有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的設計單位提供更新改造的可行性報告。林木采伐應當采用合理方式,嚴格控制皆伐,采伐方案或者采伐作業設計中應當有水土保持措施,對采伐區和集材道應當采取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并在采伐后及時更新造林。
第十三條 確因建設項目需要征占用市級生態公益林地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三十七條,須經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依法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
第十四條 市級生態公益林不得擅自調整,因規劃調整、征占用林地等原因需要調整市級生態公益林的,依據《廣東省生態公益林調整管理辦法(試行)》第四條,須經縣(區)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報市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第十五條 在市級生態公益林區內開展旅游和其它經營活動,依據《廣東省生態公益林建設管理和效益補償辦法》第十六條,須經縣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報市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與生態公益林林地、林木所有者簽訂合同。改變林地用途的,依據《廣東省生態公益林建設管理和效益補償辦法》第十六條,須征得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依照有關土地管理法律、法規辦理建設用地相關手續。
第十六條 在市級生態公益林內,禁止從事砍柴、采脂、鏟草、放牧、狩獵、筑墳、開墾、開礦、采石、挖砂、取土等其他毀林行為,禁止非法修筑建筑物和其他工程設施。違反森林保護法規,破壞市級生態公益林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七十四條、第七十六條、第七十七條、第七十八條規定,《廣東省森林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查處。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2020年11月26日起實行,有效期5年。
【政策解讀】:《惠州市林業局關于市級生態公益林建設管理的辦法》的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