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GS-20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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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中共惠州市委組織部
關于優粵惠才卡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惠市人社規〔2022〕4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直和駐惠各副處以上單位:
現將《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中共惠州市委組織部關于優粵惠才卡管理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共惠州市委組織部反映。
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中共惠州市委組織部
2022年11月25日
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中共惠州市委組織部
關于優粵惠才卡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市委市政府相關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完善我市高層次人才服務保障機制,激發人才創新創業活力,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優粵惠才卡(手機端電子證照)是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委組織部認定評定發放,作為高層次人才享受有關政策待遇、辦理相關服務事項的憑證。持卡人才在惠州市內可憑優粵惠才卡(手機端電子證照)享受政務服務、生活服務、金融服務、子女入學、醫療保健等方面的優待。
第三條 優粵惠才卡(手機端電子證照)管理工作,由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各部門應設立高層次人才服務專窗和綠色通道,指定服務專員,提供便捷高效服務。
第四條 優粵惠才卡載明身份信息,分為特級卡、A類卡、B類卡、C類卡。
第二章 申領對象
第五條 按照《惠州市高層次人才認定、評定和舉薦辦法(試行)》(惠委人才辦〔2022〕2號),經認定、評定和舉薦的高層次人才。
第三章 服務內容
第六條 持優粵惠才卡特級卡、A類卡、B類卡、C類卡的人才,可享受如下服務:
(一)政務服務。持卡人才在市、縣(區)各類辦事服務大廳均享受專窗和綠色通道服務。
(二)子女入學。持特級卡和A類卡人才子女申請入讀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可根據入學意愿,由學校所在縣(區)教育行政部門給予公辦學校入學優待(市直學校由市教育局安排);持B類卡人才可根據入學意愿,并結合該校學位情況,由學校所在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就近就便統籌安排就讀公辦學校(市直學校由市教育局統籌安排);持C類卡人才子女申請入讀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以持卡人才的居住地為依據,享受居住地所在學區戶籍生同等待遇,也可以通過積分入學方式申請學位,由學校所在縣(區)教育行政部門給予加分優待,具體加分辦法由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制定。持卡人才子女辦理轉學手續,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優先受理,凡符合國家和省轉學有關規定的,在2個工作日內辦結。
(三)人才入戶。持卡人才可在本市7個縣區自由選擇落戶。
(四)出入境、工作許可和居留。持卡人才辦理出入境證件“只跑一次”。外籍人才可按政策規定在辦理居留證件、申請永久居留、聘雇外籍家政服務人員方面享受便利。
(五)住房保障。按照惠州市人才安居和住房公積金管理有關政策執行。
(六)醫療保健。開設高層次人才就醫綠色通道,持卡人才可享受優診服務,建立個人健康檔案和康復隨訪制度。用人單位每年為持卡人才安排一次免費健康體檢。
(七)交通出行。持卡人才均可在惠州機場、高鐵站、火車站享受優先通道服務,免費乘坐市內公交。
(八)旅游休閑。特級、A類、B類卡持卡人才游覽市內實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的A級旅游景區,可享受本人免門票服務。持卡人才享受我市體育場館、文化藝術中心、科技館、博物館、圖書館等文化體育生活場所免費或折扣優惠(詳見使用說明)。
(九)辦稅服務。持卡人才在辦理有關涉稅事項時,享受“一對一”個性化咨詢服務。
(十)金融服務。持卡人才可享受我市定點金融機構、保險機構和外匯管理機構的VIP通道服務。到定點銀行辦理金融業務和個人融資需求時,可獲得流程簡化、審批快捷、費用優惠等方面的特殊待遇和優先放款、隨時還款、費用減免等專屬服務。定點銀行機構根據持卡人才的合理需求,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消費類信用貸款。
(十一)商事登記。持卡人才申請辦理市場主體登記注冊,可享受專人專辦服務,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可當場核準登記注冊。
(十二)知識產權輔導服務。持卡人才可免費享受知識產權輔導。
第四章 申辦程序
第七條 受理。個人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即來即辦,并提交以下申報材料:
(一)《惠州市優粵惠才卡申請表》;
(二)申請人身份證件(護照)及近期一寸免冠電子證件照1張;
(三)申請人按照《惠州市高層次人才認定、評定和舉薦辦法(試行)》(惠委人才辦〔2022〕2號)附件中惠州市高層次人才分類目錄提供相關材料。
第八條 審核。申報對象屬市直單位的,直接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受理審核;申報對象屬縣(區)或非公經濟和社會組織的,按照屬地原則,由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進行受理初審,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復核。
第九條 公示。通過審核的申領人,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申報人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第十條 發卡。經公示無異議的,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放“優粵惠才卡”(手機端可出示電子證照)。經公示有異議的,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委組織部組織人員核查后于5個工作日內作相應處理。
第五章 管理使用
第十一條 根據申領人在我市的勞動(聘用)合同和實際需要確定優粵惠才卡有效期,最長為3年。有效期滿需續辦的,應在有效期屆滿前30日內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高層次人才一站式服務專區申請續辦,未續辦的自動失效。
第十二條 優粵惠才卡僅限本人使用,轉借、轉讓無效,實施部門加強對優惠粵才卡的監督管理。
第十三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收回“優粵惠才卡”,并取消相應待遇:
(一)違反學術道德和職業操守,弄虛作假、剽竊他人成果,以不正當手段騙取榮譽的;
(二)采取不正當手段騙取財政資金的;
(三)在協議期內終止在我市創業就業的;
(四)其他應當取消的情形。
持卡人才調離我市的,相關單位或組織應當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報備。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四條 建立工作協調機制。適時召開“優粵惠才卡”工作協調會,研究實施服務的方式方法,更新完善服務事項,提升服務效果和水平。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