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GS-2025-3
惠州市農業農村局 惠州市自然資源局關于
廢止《關于加強鄉村振興用地保障的
指導意見》的決定
惠農〔2025〕6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有關單位:
按照《惠州市司法局關于貫徹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惠市司通〔2024〕33號),經清理,現決定廢止《關于印發〈惠州市農業農村局 惠州市自然資源局關于加強鄉村振興用地保障指導意見〉的通知》(惠農〔2020〕134號)。被廢止的文件自本決定公布之日起不再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惠州市農業農村局 惠州市自然資源局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