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據
制造業是實體經濟的主體。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重要講話精神和關于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緊緊抓住“雙區驅動”重大歷史機遇,進一步推動我市制造業實現高質量高效益發展,結合我市已出臺的“惠十條”、“民營經濟十條”,市政府制定印發了《惠州市促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以下簡稱“制造業十條”)。
二、制定的主要依據
1.《惠州市進一步降低制造業企業成本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十條政策措施(修訂版)》(惠府〔2019〕12號);
2.《惠州市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十條政策措施》(惠市委辦發電〔2019〕6號);
3.《廣東省加快先進制造業項目投資建設若干政策措施》(粵府〔2021〕21號);
4.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高質量培育發展高新技術企業的實施方案(惠府辦〔2020〕10號);
5.《惠州市加快引進和開發使用高級人才優惠政策規定》(惠市委發〔2008〕45號);
6.《關于深化完善“人才雙高計劃”實施“人才雙十行動”意見》;
7.《關于加快新時代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創新發展的若干意見》(粵組通〔2017〕46號)。
三、主要內容
“制造業十條”分十條政策措施,主要從制造業企業提升規模、制造業項目落地要素保障、工業園區建設、強鏈補鏈、技術創新、數智化轉型、綠色發展、拓展內外市場、人才保障、優化服務等10個方面給予政策支持。
第一條措施是從三個層次鼓勵制造業企業提升規模。第一是推動制造業企業量質提升,對增加值增速、增加值率及產值規模達到一定水平的工業企業給予獎勵。第二是扶小壯大,除“新升規”工業企業獲得獎勵外,對產值規模較大的“新升規”企業追加獎勵。第三是鼓勵和支持市場經營主體,鼓勵在惠分支機構轉獨立法人。
第二條措施是強化制造業項目建設的要素保障。在砂、石、砼等原材料及用地等方面,對工業項目落地建設、園區建設給予政策支持。特別是對重大制造業項目落地,給予用地、用海、用林、用能、人才服務等政策傾斜。
第三條措施是推動工業園區高水平建設。在落實《惠州市實施工業園區提質增效行動方案》(惠市工信〔2020〕118號)、《推動工業園區項目快速落地實施方案》(惠市工信〔2020〕276號)等政策的基礎上,從園區配套、產業導向、運行管理機制等方面進一步強調工業園區的創建工作,并定期對7個千億級工業園區質量發展水平開展評價和通報。
第四條措施是推動制造業強鏈補鏈。從招引產業項目、鞏固提升現有產業等角度強鏈補鏈,推動產業鏈供應鏈穩定性和競爭力。并參照“省制造業投資十條”,對重大制造業項目給予“一企一策”支持。
第五條措施是支持制造業企業技術創新。在設立重點實驗室、研發機構、高新技術企業等方面,對制造業企業予以獎勵支持。
第六條是推動制造業“數智化”轉型。為更好符合現有評定標準及產業發展需要,本政策對“惠十條”原有獎勵條件作進一步優化完善:1.對工業企業技改政策的獎勵門檻作了調整,將原政策的固定資產投資超500萬元調低至300萬元,企業受惠面更廣。2.將省集群內工業企業“上云上平臺”獎補比例提升至最高80%,獎補金額最高50萬元(普通工業企業分別60%、20萬元)。3.對國家級兩化融合貫標企業的獎勵條件增加了“在企業生產經營中應用5G、工業互聯網技術”。4.在“惠十條”企業品牌獎勵基礎上拓展了獎勵范圍,增加了“服務型制造、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工業互聯網標識解析、大數據、人工智能等項目或企業”的獎勵。
第七條是支持制造業綠色發展。1.從資金獎勵、綠色信貸等鼓勵性措施,支持企業提升能效水平。2.從節能考核、列入重點控制產能等約束性措施,倒逼企業節能降耗。
第八條是推動企業拓展內外市場。從內銷外銷、線上線下等方面推動制造業企業開拓市場,并在通關、物流等方面完善外貿綜合服務。
第九條是優化產業人才發展環境。在資金補貼、人才安置、子女教育等方面給予產業人才政策支持。
第十條是優化制造業企業服務。在服務平臺、降低企業成本等方面提升企業服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