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州市“三線一單”分區管控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經惠州市人民政府十二屆170次常務會議通過,于2021年8月1日起正式實施。《方案》的實施將在推進我市生態環境精細化管理方面發揮重要作用。現就《方案》作如下政策解讀:
一、編制背景
按照《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廣東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區域空間生態環境評價工作方案的通知》(粵環函〔2019〕503號)、廣東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加快“三線一單”落地應用有關工作安排通知》(粵環辦函〔2021〕16號)等文件的要求,各地要加快確定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制定生態環境準入清單(以下簡稱“三線一單”)。“三線一單”編制是通過“劃框子、定規則”,優化空間布局、調整產業結構、控制發展規模、保障生態功能,為戰略環評與規劃環評落地以及項目環評管理提供依據和支撐,為加強生態環境保護、促進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產生活方式提供抓手。2018年11月起,市生態環境局牽頭有關單位,相繼完成《方案》起草、征求部門意見、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等工作程序。經反復修改后,提交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二、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島保護法》
3、《廣東省水污染防治條例》
4、《廣東省環境保護條例》
5、《廣東省濕地保護條例》
6、《廣東省惠東海龜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
7、《惠州市西枝江水系水質保護條例》
8、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在國土空間規劃中統籌劃定落實三條控制線的指導意見》
9、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的通知(粵府〔2020〕71號)
10、關于印發《廣東省揮發性有機物(VOCs)整治與減排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粵環發〔2018〕6號)
11、關于印發《惠州市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劃(2021年修訂)》的通知(惠市環〔2021〕1號)
12、關于印發《惠州市實施〈廣東省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十三五”規劃〉工作方案》的通知(惠市環〔2017〕119號)
13、《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惠州市海岸帶保護與利用管理規定的通知》(惠府〔2018〕78號)
14、《淡水河、石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2050-2017)
三、方案的主要內容
《方案》共分為五部分:
“總則”明確了惠州市“三線一單”指導思想、基本原則與主要目標。
“環境管控單元劃定”明確了全市陸域及近岸海域生態環境管控單元的劃分情況。
“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從區域布局管控、能源資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環境風險防控四個維度明確了全市生態環境總體準入要求以及優先保護單元、重點管控單元、一般管控單元的總體準入要求。
“實施應用”從組織保障、技術保障、動態調整、數據應用以及成果宣貫等方面明確了“三線一單”成果應用的保障措施。
“附件”從區域布局管控、能源資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環境風險防控四個維度明確了56個陸域環境管控單元及26個近岸海域環境管控單元的生態環境準入要求。
四、主要特點
一是集成化:指把生態、水、氣、土這些要素層面的生態環境問題放在一起考慮。同樣的區域,水的問題是什么、氣的問題是什么、從環境準入角度分別是什么要求,是從整個區域角度,考慮多要素、多部門的戰略問題,都通過“三線一單”編制落實在分區管控的要求中。同時,該項工作也是對不同部門資源環境管理要求的一次梳理和整合,可以促進政策之間的協調。
二是空間化:指把生態環境管控要求落實在具體的管控單元上,突出空間管控的作用,改變原來生態環境的管控基本是著眼于污染源、排放口,缺少空間概念的不足。現在是在空間層面上看這些污染源的分布,考慮生態空間約束和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確定項目環境準入。通過編制“三線一單”,有了對整個國土空間精細化環境管理的基礎性框架。
三是信息化:指把“三線一單”的數據和信息按照統一的編碼、統一的接口,按照國家要求,建立一個覆蓋國家、省、地市三級的數據共享平臺和環境準入管控平臺,使每個區域的環境準入要求都一目了然。通過“三線一單”成果的應用管理,落地一個項目,或者否決一個項目,各級相關管理部門都能及時掌握,并且能夠對區域開發建設、環境保護、資源利用等情況實現動態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