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惠州市政府系統政策解讀工作細則(試行)的通知》《惠州市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規定》等有關規定,我局制定了《惠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實施技術標準戰略)管理細則》(以下簡稱《細則》)。解讀如下:
一、《細則》的背景、依據等介紹。
為加強和規范惠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主管的促進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市場監督管理)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專項資金使用效益,根據《惠州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結合部門職責,在專項資金下設立實施技術標準戰略專題項目并制定本細則。
《細則》所稱實施技術標準戰略是指全市從事技術標準研制及標準化科研項目,承擔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工作,承辦國內、國際重大標準化活動,承擔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建設,標準化專業技術公益性宣傳培訓,惠州市技術標準公共服務平臺的運營與維護等工作,以上所有項目均是事后補助項目。
專項資金下設立實施技術標準戰略專題項目,是為進一步推動我市標準化戰略工作,鼓勵社會各方積極參與標準化工作,支持我市“2+1”現代產業集群和重點產業構建先進標準體系建設,推動我市技術進步,提升企業競爭力,促進我市經濟高質量發展,形成持續穩定的財政資金保障機制。
《細則》的制定是為規范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防范資金風險,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提供制度保障的需要。
其主要法律政策依據如下: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2017年修訂)第七條,國家鼓勵企業、社會團體和教育、科研機構等開展或者參與標準化工作。
第九條 對在標準化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二)《廣東省自主創新促進條例》第二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制定激勵扶持政策,有條件的應當設立技術標準專項資金,支持企業事業組織和其他社會組織主導或者參與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團體標準的制定和修訂,推動自主創新成果形成相關技術標準。
(三)《廣東省標準化條例》第九條 省人民政府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對在標準化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四)《惠州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惠府〔2019〕51號)第二十六條 市業務主管部門聯合市財政部門制定各項專項資金“財政事權”的管理辦法。市業務主管部門可結合實際需要細化制定各項專項資金“政策任務”的具體實施細則,報市財政部門備案。各縣、區政府科參照本辦法制定縣、區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二、《細則》基本內容和特點是什么?
(一)基本內容。《細則》共二十四條,主要明確了《細則》制定的目的和依據、實施技術標準戰略專題項目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原則、部門職責、資助范圍和額度、資金分配方式、申報和審批程序、監督管理、績效評價和信息公開等要求。
1.明確了專項資金的資助范圍。
《細則》第五條規定:“專項資金的使用范圍:(一)技術標準的研制及科研項目。(二)標準化活動的組織、管理。(三)承擔重大項目或重要領域的標準化試點示范。(四)承擔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五)標準化專業技術公益性宣傳培訓。(六)惠州市技術標準公共服務平臺運營與維護。”
2.明確了資助范圍的資助額度。
《細則》第六條、第七條明確了所有資助項目的資助額度。
3.明確了審批程序。
《細則》第九至十五條規定了審批程序。
(二)主要特點。一是連續性。為便于企事業單位理解和使用,盡量保持《細則》的穩定性和連續性,能夠使用的條款原則上保留。二是準確性。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修訂、機構改革、證明事項清理,對職能部門名稱、資金使用范圍中的部分事項名稱以及申報資金所需材料等進行調整,進一步規范文字表述。
三、《細則》主要內容有哪些?
(一)《細則》不再資助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項目、標準化良好行為企業創建項目、專利技術轉化為技術標準項目、國家標準樣品制定項目。理由:一是參考《廣東省實施標準化戰略專項資金管理細則》(粵市監標準〔2020〕159號)有關規定;二是上述項目在2018年新的《標準化法》頒布實施以后,相關政策也進行了改革,有關項目不再由國家、省市場監管部門主導和頒發相關證書,改由市場化的相關協會組織開展認證,因此不再納入資助范圍。三是進一步優化資助項目,縮減小額資助項目內容,把資金更多地用在國家標準、標準化試點(示范)等重點項目上。
(二)新《細則》的資助額度條款多數設置了下限。如每主導制定1項國家標準,資助10~30萬元。理由:進一步規范、細化資助額度條款,合理安排資金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