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建立城鎮燃氣突發事件和供應突發事件應急響應機制,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組織修訂了《惠州市城鎮燃氣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惠州市城鎮燃氣供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經市政府同意,于2025年3月印發實施。現就相關預案解讀如下:
一、修訂的原因
為加強城鎮燃氣應急管理工作,經市政府同意,2021年1月,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印發《關于印發〈惠州市燃氣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惠州市燃氣供應應急預案〉的通知》(惠市住建函〔2021〕37號)。自施行以來,為我市應對燃氣安全事故和燃氣供應等突發事件發揮了重要作用,有效減少了燃氣突發事件給社會和群眾帶來的生命傷害和財產損失。依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辦發〔2024〕5號)、《惠州市政府級應急預案管理制度》(惠應急委辦〔2023〕7號)對“應急預案原則上每3年評估一次”的規定,經對照《廣東省城鎮燃氣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惠州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相關要求開展評估,同時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燃氣突發事件的危害,高效、有序地進行燃氣突發事件及燃氣供應的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減少燃氣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維護社會穩定,市住房城鄉建設局于2024年9月啟動對《兩個預案(2021)》的修訂。
二、修訂的背景
近年來,全國及省內多地發生燃氣泄漏、爆炸等事故,暴露出燃氣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環節。惠州市作為粵港澳大灣區重要節點城市,燃氣基礎設施密集,燃氣供應網絡復雜,用戶覆蓋面廣,疊加自然災害、設備老化等潛在風險,亟需通過應急預案強化風險防控和應急響應能力,提升應急響應效率,保障城市安全運行。
廣東省政府于2023年發布了《廣東省城鎮燃氣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明確要求各地市建立分級預警和響應機制,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因此,我市有必要對原預案進行修訂并保持與上級預案的銜接。同時,為確保與《惠州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有效銜接及與市級專項應急預案目錄保持一致,依據《惠州市政府級應急預案定位及命名指引》的要求,將預案名稱修改為《惠州市城鎮燃氣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原命名:《惠州市燃氣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惠州市城鎮燃氣供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原命名:《惠州市燃氣供應應急預案》)(以下簡稱“兩個《預案》”)。
三、修訂的政策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廣東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廣東省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廣東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廣東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廣東省城鎮燃氣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惠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惠府函〔2021〕240號),對原《惠州市燃氣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惠州市燃氣供應應急預案》進行修訂。
四、修訂的主要內容說明
我市根據《廣東省城鎮燃氣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惠州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要求,經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調研收集和分析,形成《惠州市城鎮燃氣應急資源調查報告》《惠州市城鎮燃氣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風險評估報告》《市城鎮燃氣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成員通訊錄》《市城鎮燃氣企業通訊錄》《市城鎮燃氣專家庫成員通訊錄》,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作為兩個《預案》的補充資料。
(一)惠州市城鎮燃氣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惠州市城鎮燃氣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由7個章節組成,分別為總則、組織指揮體系、運行機制、應急保障、監督管理、附則、附件等,與《廣東省城鎮燃氣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惠州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保持一致。修訂主要調整內容包括預案體系、組織指揮體系、運行防控、輿情應對、應急保障等內容。
修訂完善的具體內容主要如下:
一是刪除預案體系內容。根據《惠州市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市級專項應急預案編制修訂工作的通知》(惠應急委辦〔2023〕8號)的要求,已將惠州市城鎮燃氣突發事件納入市級專項預案目錄,因此,將總則部分的預案體系相關內容予以刪除。
二是調整組織指揮體系。結合機構改革后的部門職責,調整優化指揮部成員單位,修訂細化指揮部工作組的主要職責。結合應急事故處置經驗,明確各縣(區)城鎮燃氣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的成立及運作。結合《惠州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要求,增設前方工作組、專家組,與市總體預案應急管理體系保持一致。
三是重塑運行防控機制。按照《廣東省城鎮燃氣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惠州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要求,一方面,將原預警預防機制、應急響應和后期處置等內容合并為運行機制內容,結合實際,將預警級別由原兩級預警調整為四級預警,并進行四色標示;另一方面,將原兩級應急響應分級調整為四級應急響應,與市總體預案運行機制保持一致。在原信息發布內容的基礎上修訂為信息發布與輿情引導,增加輿情處理的相關內容。在原后期處置內容里增加恢復重建的相關內容。
四是匹配現狀應急保障。結合當前實際,對隊伍、資金、裝備物資、交通及相關保障措施進行梳理和修改,并通過調查,形成《惠州市燃氣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應急資源調查報告》,涵蓋城鎮燃氣企業概況、人力資源、專家、應急隊伍和應急器材等內容,作為預案的重要補充。
五是監督管理清晰明確。將原宣傳、培訓、演練和應急預案管理等內容合并為監督管理章節和附則,并進行精簡;同時,增加責任與獎懲的相關內容。
(二)《惠州市城鎮燃氣供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惠州市城鎮燃氣供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與原《惠州市燃氣供應應急預案》框架基本保持一致。此次修訂,依據《惠州市城鎮燃氣專項規劃(2024-2035年)》,結合我市管道天然氣和瓶裝液化石油氣的發展,對燃氣供應現狀、應急組織指揮體系的機構及職責、專家組人員、應急保障能力等方面根據現狀實際進行修訂,對我市應急響應機制由市領導親自指揮修改為由應急領導小組指揮應急處置,更新我市城鎮燃氣經營企業情況,增加燃氣的危險特性、安全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置原則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