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將一批市級行政職權
調整由惠東縣實施的決定
惠府〔2026〕1號
惠東縣人民政府,市有關部門: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實施“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促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的部署要求,進一步擴大縣域發展活力,擴大惠東縣經濟社會管理自主權,市政府決定將22項市級行政職權調整由惠東縣實施。惠東縣及市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強協調聯動,確保職權下放平穩銜接、規范運行、有效監管。
一、周密組織交接。自本決定公布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市有關部門應當與惠東縣對應承接單位完成職權交接工作。對委托實施事項,須依法簽訂書面委托協議,明確委托內容、權責劃分、運行機制、監管責任及委托期限等。職權調整后,市有關部門應及時向社會公告承接單位、交接時間及職權具體內容等事項。自交接之日起,由承接部門按職責權限辦理相關事項,原實施單位已受理的應繼續完成辦理。
二、依法履職盡責。惠東縣要及時將承接的行政職權全面納入本級權責清單,確保責任主體明確、運行機制清晰。承接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配套實施細則,優化辦事流程,壓縮審批時限,規范行政行為,為企業群眾提供優質高效服務。對承接的行政許可事項,要健全事中事后監管體系,完善信用監管、智慧監管等模式,切實提升縣域治理能力。
三、強化指導監督。市有關部門要加強對職權調整實施情況的指導與監督,完善實施標準與操作指引,通過專題培訓、現場指導等方式提升惠東縣履職能力。依托數字化監管平臺,采取隨機抽查、專項檢查等方式跟蹤實施效果,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定期開展實施成效評估,總結經驗做法,不斷完善機制,并根據評估結果提出動態優化建議。各相關單位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確保本次職權調整工作取得實效,為促進區域協調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附件:惠州市人民政府調整由惠東縣實施的市級行政職權目錄
惠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7日
附件
惠州市人民政府調整由惠東縣實施的
市級行政職權目錄
序號 | 職權名稱 | 類別 | 實施單位 | 調整方式 | 備注 |
1 |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年綜合能源消費量10000噸標準煤以下、5000噸標準煤及以上) | 行政許可 | 惠州市能源和重點項目局 | 委托惠東縣發展改革和政務數據局實施 | 年綜合能源消費量10000噸標準煤以下、5000噸標準煤及以上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除國家審批、核準的項目和納入“兩高”管理目錄的項目外)。 |
2 | 職稱評審委員會設置、調整核準備案 | 其他行政權力 | 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下放惠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實施 | 建筑系列中級職稱評審權。 |
3 | 拆除公共體育設施或改變功能、用途審核 | 其他行政權力 | 惠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委托惠東縣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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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工程建設方案審批 | 行政許可 | 惠州市水利局 | 委托惠東縣水利局實施 | 1.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工程建設方案審批。2.水工程建設規劃同意書審核。 委托范圍:惠東縣域內約11公里市管河道(西枝江水利樞紐工程至惠陽區交界)的審批權限。 |
5 | 對涉及防汛調度或者影響其他工程和設施度汛安全的在建水利工程度汛方案的批準 | 其他行政權力 | 惠州市水利局 | 委托惠東縣水利局實施 | 委托范圍:惠東縣域內約11公里市管河道(西枝江水利樞紐工程至惠陽區交界)的審批權限。 |
6 | 對臨時應急取水的備案 | 其他行政權力 | 惠州市水利局 | 委托惠東縣水利局實施 | 委托范圍:縣域范圍內市級審批權限內的臨時應急取水。 |
7 | 對重點用水單位水平衡測試結果的備案 | 其他行政權力 | 惠州市水利局 | 委托惠東縣水利局實施 | 委托范圍:縣域范圍內市級重點用水單位。 |
8 | 對重點用水單位用水情況的備案 | 其他行政權力 | 惠州市水利局 | 委托惠東縣水利局實施 | 委托范圍:縣域范圍內市級重點用水單位。 |
9 | 同意臨時應急取水的申請 | 其他行政權力 | 惠州市水利局 | 委托惠東縣水利局實施 | 委托范圍:縣域范圍內市級審批權限內的臨時應急取水。 |
10 | 對供水單位自用水及其供水范圍內用水單位用水情況表的報備 | 其他行政權力 | 惠州市水利局 | 委托惠東縣水利局實施 | 委托范圍:縣域范圍內市級審批權限內的臨時應急取水。 |
11 | 河道采砂許可 | 行政許可 | 惠州市水利局 | 委托惠東縣水利局實施 | 委托范圍:惠東縣域內約11公里市管河道(西枝江水利樞紐工程至惠陽區交界)的審批權限。 |
12 | 水利工程管理范圍內的生產經營活動審批 | 行政許可 | 惠州市水利局 | 委托惠東縣水利局實施 | 委托范圍:惠東縣白盆珠水庫(市管工程)工程管理范圍內的生產經營活動審批權。 |
13 | 水利工程管理和保護范圍內新建、擴建、改建的工程建設項目方案審批 | 行政許可 | 惠州市水利局 | 委托惠東縣水利局實施 | 委托范圍:惠東縣白盆珠水庫管理和保護范圍內新建、擴建、改建的工程建設項目方案審批權。 |
14 | 開發利用河口灘涂 | 行政許可 | 惠州市水利局 | 委托惠東縣水利局實施 | 委托范圍:惠東縣域內約11公里市管河道(西枝江水利樞紐工程至惠陽區交界)的審批權限。 |
15 | 取水許可 | 行政許可 | 惠州市水利局 | 委托惠東縣水利局實施 | 1. 日取地表水五萬立方米以上、不滿十五萬立方米的非農業取水許可審批。 2. 總裝機五千千瓦以上的水電工程取水許可審批。 委托范圍:縣域范圍內市級審批權限內的新增取水許可、延續取水許可、變更取水許可。 |
16 | 河道管理范圍內有關活動(含臨時占用)審批 | 行政許可 | 惠州市水利局 | 委托惠東縣水利局實施 | 委托范圍:惠東縣域內約11公里市管河道(西枝江水利樞紐工程至惠陽區交界)的審批權限。 |
17 | 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 | 行政許可 | 惠州市水利局 | 委托惠東縣水利局實施 | 政府投資、非盈利組織投資和個人投資類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 委托范圍:縣域范圍內市級審批權限內的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 |
18 | 出具公路工程參建單位工作綜合評價等級證書 | 行政確認 | 惠州市交通運輸局 | 下放惠東縣交通運輸局實施 | 下放范圍:總投資500萬以下的公路養護工程項目(其中水毀修復建安費200萬元以下)出具公路工程參建單位工作綜合評價等級證書事項。 |
19 | 普通公路施工圖設計審批 | 行政許可 | 惠州市交通運輸局 | 下放惠東縣交通運輸局實施 | 下放范圍:總投資500萬以下的公路養護工程項目(其中水毀修復建安費200萬元以下)的設計文件審批事項。 |
20 | 公路、水運工程招標備案 | 其他行政權力 | 惠州市交通運輸局 | 下放惠東縣交通運輸局實施 | 下放范圍:總投資500萬以下的公路養護工程項目(其中水毀修復建安費200萬元以下)的招標備案事項。 |
21 | 公路工程建設項目竣工驗收 | 其他行政權力 | 惠州市交通運輸局 | 下放惠東縣交通運輸局實施 | 下放范圍:總投資500萬以下的公路養護工程項目(其中水毀修復建安費200萬元以下)的竣工驗收(備案)事項。 |
22 | 公路建設項目施工許可 | 行政許可 | 惠州市交通運輸局 | 下放惠東縣交通運輸局實施 | 下放范圍:總投資500萬以下的公路養護工程項目(其中水毀修復建安費200萬元以下)的施工許可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