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通過更深入、更多樣、更精準的法律服務、法治宣傳,讓廣大群眾切實享受到更多更好的法治福利,2月21日,惠州市自然資源局聯合惠東縣自然資源局、惠東縣平海鎮人民政府開展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宣傳活動暨“千人百場”送法律服務進基層活動。惠州市自然資源局四級調研員李玉祥主持活動,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惠東縣平海鎮有關單位業務負責人和業務骨干,以及部分企業代表、各村(居)委會干部代表等60余人參加活動。
活動邀請了惠州市律師協會副會長、廣東寶晟律師事務所黨支部書記、高級合伙人曾韻冰律師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廣東省礦產資源管理條例》《惠州市揚塵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宣傳講座。重點圍繞新《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的修正背景、新舊條文對比、修訂條文亮點進行解讀和宣講。結合真實案例,深入淺出地講解了全面推進競爭性方式出讓礦業權、物權登記與勘查開采許可分離制度、探礦采礦“直通車”制度、礦區生態修復制度等內容。
活動現場設立了法律宣傳臺,通過懸掛橫幅、發放《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等法律法規書籍、提供法律咨詢等方式,向礦山企業代表、村民村干部宣傳相關法律知識,增強企業代表、村民村干部的學法和用法意識。
惠州市自然資源局四級調研員李玉祥指出,各礦山企業代表、村民村干部要深入理解相關法律法規的精神實質與具體要求,提升企業在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中的法治意識與合規能力,加強與平海鎮人民政府、平海自然資源所的溝通與協作,共同推動相關法律法規的有效實施,為構建安全、綠色、高效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體系貢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