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日前出臺,明確了本市行政區域內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設、供應、使用、退出及監督管理等方面內容。
關鍵詞1 房源
存量商品住房納入房源供應體系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房源類型有哪些?《辦法》明確了包括劃撥土地集中新建、結合實際在城中村改造和城市更新等項目中配建、收購已建成存量商品住房用作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在內的6種建設籌集方式。
其中,“收購已建成存量商品住房用作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備受關注。去年6月17日,惠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的《關于征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要求,征集房源所屬項目周邊交通便利、配套設施完善,滿足一定車位配比。這意味著部分申請人可以用實惠的價格獲得普通“商品房”的使用權。
單套面積方面,新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項目單套建筑面積不超過120平方米;價格方面,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配售價格實行政府定價,按基本覆蓋劃撥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加適度合理利潤的原則測算確定。
購房者可享哪些權益?《辦法》明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購房家庭享有相應的落戶、子女就學等權益。
關鍵詞2 申請
需滿足本市戶籍且無自有產權房等條件
《辦法》第十條規定,申請購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應以家庭為單位,家庭成員包括主申請人、主申請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申購家庭應確定1名主申請人,主申請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為共同申請人。每個保障對象家庭只可購買一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未成年子女作為共同申請人,不影響其成年后享受住房保障政策。
申請購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需要哪些條件?《辦法》明確了6個條件:主申請人具有本市戶籍;主申請人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主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主申請人申購前在本市穩定就業,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已滿12個月(含)以上且處于參保繳費狀態,或已在本市辦理退休;已享受過房改房等政策性住房的家庭,需按規定騰退原政策性住房;經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各類高層次人才申請購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不受本辦法設定的戶籍、社保等條件限制。
關鍵詞3 退出
可通過回購或封閉流轉方式退出
購買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后,打算更換住所怎么辦?
《辦法》明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實行回購或封閉流轉方式退出保障,封閉持有期為5年,從買賣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封閉持有期滿后,承購人確需轉讓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可以向符合條件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購對象出售,出售價格不得高于原購房價格,掛牌出售1年后確無人購買可以申請回購。
回購價格方面,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回購或封閉流轉價格按照“購房款+利息-房屋折舊”的原則核算。利息按照簽訂回購或封閉流轉協議時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一年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和持有年限計算,不計復利。
記者凌???通訊員羅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