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氣分公司成功收到液化天然氣(LNG)項目退稅2168.14萬元,這是惠州轄內首筆進口液化天然氣增值稅“先征后返”業務。整個業務中,僅在26個工作日內就完成了退還資金的到賬,比國家規定的辦理時限縮短了41個工作日。
早在2021年4月,財政部等六部門聯合發布“十四五”期間能源資源勘探開發利用進口稅收政策管理辦法,符合規定的項目所進口天然氣,相關進口企業可申請辦理天然氣進口環節增值稅返還。
該公司業務人員表示:“惠州進口液化天然氣接收儲運裝置2024年底才投產,該裝置項目適用進口液化天然氣進口稅收先征后返政策,因此,我們2025年7月第一次在惠州地區申請進口液化天然氣退稅,沒想到那么快就收到了退稅資金!”
據悉,中國人民銀行惠州市分行成立國庫業務小組,通過走訪、座談等,提前預判企業進口液化天然氣潛在退稅需求。完善跨部門協調機制,積極與海關溝通業務申請、審查、審核流程,優化退稅審批文件流轉方式,及時發現和疏通業務堵點。上下聯動,指導國庫經辦人員精準識別、快速審核,實現進口液化天然氣“先征后返”業務當日送達國庫當日辦結,推動進口稅收先征后返政策性資金快速到賬。
記者劉煒煒 通訊員周秀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