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博羅縣人民檢察院受理公安機關移送審查逮捕一起借疫情銷售口罩詐騙案,并當天審結,依法作出批準逮捕決定。據悉,這是繼辦理首起涉疫口罩詐騙案并入選“廣東省檢察機關打擊涉疫情犯罪第二批典型案例”后,該院依法快速批準逮捕的第二起涉疫口罩詐騙案。
據了解,2月初,犯罪嫌疑人劉某利用疫情防控期間群眾急需口罩之機,在網絡平臺發布虛假的口罩生產和包裝視頻圖片,謊稱自己是某品牌口罩的生產廠家,有大量口罩出售。四川省一被害人和河北省一被害人信以為真并添加其微信,向其微信多次轉賬共計13萬余元。收款后,劉某又以虛假的快遞單號謊稱已經發貨,后拒絕與被害人聯系,將贓款用于還網貸、買昂貴手機等。
2月20日,公安機關對本案立案偵查。該院高度重視,迅速啟動辦理涉疫刑事案件快速反應機制,于2月21日指派檢察官提前介入,并及時跟進公安機關偵查進度,保持與公安辦案人員溝通,建議公安機關在保證案件質量的基礎上,盡早、盡快移送審查逮捕,形成有力震懾。
3月2日上午,公安機關將該案移送該院審查逮捕,該院案件管理部門對受理該起涉疫情案件開通綠色通道,快速受理,第一時間將案卷材料送至承辦檢察官手上。經承辦檢察官細致審閱案卷材料、聽取犯罪嫌疑人意見、核實有關證據等工作,當日下午,該院依法對犯罪嫌疑人劉某作出批準逮捕決定。
(記者李燕文 朱麗婷 賀小山 通訊員楊汝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