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至簡,有權不可“任性”。要想權力不任性,前提是做好“權力減法”,制定權力清單;關鍵是做好“制度乘法”,織密制度防護網,把權力“規范”在籠子里;重點是做好“監督加法”,強化監督體系,讓權力始終在陽光下運行。
如何讓黨員干部手中的“權力”,切實為建設一流中心區和增進人民福祉服務?近日,惠城區人大常委會在全市縣區率先啟動人大任命干部履行憲法宣誓誓詞情況評議工作,將人大監督權和人事任免權有機結合起來,破解干部任后履職監督難題,體現了人大維護憲法權威、踐行依憲治國的理念,讓監督壓力真正轉化為改進工作的動力。
接下來,區人大常委會將在今年的經驗基礎上,逐步擴大對任命干部履行憲法宣誓誓詞評議的覆蓋面,維護憲法宣誓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讓監督壓力轉化為改進工作動力
“開展人大任命干部履行憲法宣誓誓詞情況評議是對本人履職情況的一次全面‘體檢’,也是對各項工作的‘把脈問診’。”上月下旬,區人大常委會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履行憲法宣誓誓詞情況評議工作動員會舉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朱斯文作為首次實踐評議對象之一,在動員會上莊嚴表態,將完全接受評議組對自己履職工作的評價和評議結果,并聚焦問題,全力整改,切實增強評議工作實效性。
加強干部任后監督,是地方人大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權和監督權的內在要求,是新形勢下地方各級人大常委會面臨的新課題。
早在2016年,惠城區人大常委會就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的決定》正式實施憲法宣誓制度,由此向憲法宣誓成為區人大常委會行使選舉人事任免權的法定程序,更是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任職的法定要求。今年,結合憲法宣誓制度,惠城區人大常委會探索建立任后監督體系,正式實施對人大任命干部履行憲法宣誓誓詞情況評議,根本目的是倒逼人大任命干部踐行憲法宣誓誓詞,讓監督壓力真正轉化為改進工作的動力。
今年,惠城區人大常委會已確定對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朱斯文、區人民法院副院長鐘星亮、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張東華三名干部履行誓詞的情況進行評議。
聽、看、查、議、評,廣泛收集民意
今年10月下旬,區市場監管局局長朱斯文、區法院副院長鐘星亮、區檢察院副檢察長張東華3位同志履行憲法宣誓誓詞情況評議工作動員會召開。動員會上,評議對象表態發言后就進行了民意測評。據悉,民意測評是評議調查階段收集情況的重要手段和內容,測評結果將作為評議調查工作的重要參考。
記者在現場看到,測評表上有滿意、基本滿意、不滿意3個等次。評議重點包括:遵守和貫徹執行憲法、法律、法規及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情況;貫徹落實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的決議、決定和接受區人大常委會監督的情況;辦理區人大代表議案和建議、批評、意見的情況;履行崗位職責,完成本職工作任務情況;廉潔自律情況;履職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今后努力方向等相關內容。
據悉,人大任命干部履行憲法宣誓誓詞情況評議工作從今年7月開始,至明年3月底結束,分前期自查、實地調查、大會評議和工作整改四個階段。目前,前期自查已完成,正進入實地調查階段。從10月起,區人大評議調查組采取聽、看、查、議、評等方法廣泛收集民意。以朱斯文為例,聽,就是聽取他個人履行誓詞情況匯報,聽取局機關工作人員、部分機關離退休人員、下屬單位和工作服務對象的意見建議;看,就是看惠城區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的硬件、軟件建設,實地察看便民措施落實情況和為民辦實事項目;查,就是查閱有關文件資料,了解日常工作履職的情況;議,就是發揚民主,通過召開多場次的3~5人“小型、多樣、高效”座談會、走訪聯系、征求意見、察看現場、發放調查問卷等方式向朱斯文的單位同事、工作服務對象、所在區域基層群眾及與其有較緊密工作聯系的部門,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評,就是大會評議,擬于12月召開常委會會議,以無記名投票表決確定評議對象的評議等次,形成區人大常委會的評議意見。
記者手記
強化監督提升干部 競逐一流責任擔當
按照市委“修路抓項目、提效抓隊伍”重點工作部署,惠城區應當發揮主人翁精神,在競逐一流中當好主力軍,這就要提升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質,促使干部在工作中主動想對策、抓成效。
為此,今年惠城區人大常委會創新舉措,對人大任命干部履行憲法宣誓誓詞情況評議,一改過去每年交一份書面述職報告為全方位跟蹤落實,通過聽取任命干部履行誓詞情況報告、調研干部工作推動情況,以及收集民情民意等,形成更為全面、立體、權威的權力監督體系,推動政府提高行政效率、改進工作,以此推動干部主動作為、認真履職,共同解決發展中面臨的難題,實現經濟社會發展和增進民生福祉共贏。
誓詞評議措施的出臺,彰顯出惠城區人大的地位和作用。近年來,惠城區人大常委會按照區委的工作部署,在依法履職這一塊做了很多探索:實行區級民生實事項目代表票決制,實現“政府做什么,代表說了算”;推進預算聯網監督,對財政資金、國有資產管理堅持“問去向、問程序、問績效”,當好國家利益捍衛者、公共資金守護者;對“一府兩院”工作效能和審計查出突出問題整改情況,堅持運用專題詢問、專項評議、“回頭看”等手段倒逼責任、推動履職;對環保、脫貧攻堅、鄉村振興等重點領域,發揮好執法檢查這一“法律巡視”監督利劍作用,使人大監督越來越有針對性、時效性和剛性……
當前,惠城區“3+2”系統工程進展順利,區人大常委會正按照區委這一決策部署,堅持人民至上的履職理念,聚焦實體經濟、鄉村振興、城市更新等重點領域、關鍵環節開展有效監督,堅持在監督中發現問題、督促整改、推動發展,為推動惠城高質量發展,加快建設一流中心城區凝聚人大智慧、貢獻人大力量。
■如何確定對象?
惠城區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通過的《關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履行誓詞情況評議試行辦法》規定,由惠城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選舉、任命、決定任命和通過的,就職時公開進行了憲法宣誓、任職期滿一年以上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都將被納入評議對象范圍。
比方說,選取惠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朱斯文作為評議對象,主要是考慮其履行的區市場監管職責與民生關系甚為密切,能更充分體現人大工作“以人民為中心”,能更廣泛聽取市場主體、群眾個體、部門單位及干部的多方意見,對其履行誓詞情況作出客觀評價,推動其改進和提升工作。
■如何開展評議?
人大任命干部履行憲法宣誓誓詞情況評議工作分前期自查、實地調查、大會評議和工作整改四個階段。
前期自查:各評議對象對本人向憲法宣誓后履行誓詞情況進行全面自查,形成個人履行誓詞情況報告。廣泛征求意見建議同時送區政府分管領導或區法院、區檢察院主要領導審核。
實地調查:調查組采取聽、看、查、議、評等方法廣泛收集民意,形成評議調查報告提交區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審議。
大會評議:召開評議大會,由區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對評議對象履行誓詞情況進行審議和滿意度測評。
工作整改:調查組就評議對象履行誓詞評議情況形成評議意見,測評結果未達到滿意等次的,提交書面整改方案并落實整改,各調查組對評議對象整改工作進行跟蹤監督。
記者謝菁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