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取和審議市政府過去一年全市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的報告,是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27條規定的重要舉措。為做好聽取和審議準備工作,2月27日至3月1日,市人大常委會組織部分市人大代表,分別對我市縣(區)的生態環境保護情況進行調研。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溫小林參加調研活動。
調研組深入現場,實地了解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營運、揚塵污染防治、河涌污染整治、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等情況,聽取各縣(區)政府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的情況匯報。調研組對各縣(區)過去一年生態環境保護取得的成效給予充分肯定,并就進一步做好相關工作提出意見建議。
溫小林指出,要充分發揮自動監測數據在環境監管中的作用,實現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要堅持開發與保護并重的原則,提升生態環境保護、管理和利用水平,為推動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的生態環境保障。
(記者曾鏡明 通訊員謝志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