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府辦函〔2016〕149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惠州市貫徹〈廣東省精神衛生工作規劃(2016~2020年)〉實施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衛生和計生局反映。
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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