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府函〔2016〕490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惠州市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十三五”規劃》業經十一屆161次市政府常務會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環保局反映。
惠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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