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府辦〔2016〕13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惠州市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辦法(2015-2020年)》已經十一屆146次市政府常務會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貫徹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教育局反映。
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7月28日
惠州市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辦法(2015-2020年)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的通知》(國辦發〔2015〕43號)和《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辦法(2015-2020年)的通知》(粵府辦〔2016〕3號)精神,大力加強我市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深入推進城鄉教育優質均衡發展,進一步促進教育公平,努力辦好人民滿意教育,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以及省委十一屆五次、六次全會精神,全面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政策,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切實把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擺在優先位置,改革創新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的體制機制,提高鄉村教師待遇保障水平,加大鄉村教師培訓培養力度,增強鄉村教師職業吸引力,吸引更多優秀人才到鄉村學校任教,穩定鄉村教師隊伍,不斷優化鄉村教師隊伍結構,提升鄉村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為惠州率先全面實現教育現代化、盡快以更好質量更高水平進入珠三角第二梯隊提供堅強有力的師資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工作目標
到2017年,力爭使我市鄉村學校優質教師來源得到多渠道擴充,鄉村教師數量基本滿足需要,鄉村教師資源配置得到改善,教育教學能力水平穩步提升,工資福利待遇依法得到較好保障,職業吸引力明顯增強,職業認同感顯著提高,鄉村教師隊伍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良好局面。到2020年,努力造就一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素質優良、充滿活力、甘于奉獻、扎根鄉村的教師隊伍,基本滿足鄉村教育優質發展需要。
三、基本原則
(一)師德為先,以德化人。著力提升鄉村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引導鄉村教師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加強鄉村教師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思想認同、理論認同和情感認同。重視發揮鄉村教師以德化人、言傳身教的作用,教育學生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中國共產黨,形成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確保鄉村教育正確導向。
(二)規模適當,結構合理。合理規劃鄉村教師隊伍規模,集中人財物資源,制定實施優惠傾斜政策,加大工作支持力度,加強鄉村地區優質教師資源配置,有效補充鄉村學校緊缺學科教師,不斷優化鄉村教師隊伍結構。
(三)提升質量,提高待遇。立足市情,聚焦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最關鍵領域、最緊迫任務,打出組合拳,多措并舉,定向施策,精準發力,標本兼治,加強培養補充,提升專業素質,提高地位待遇,不斷改善鄉村教師的工作生活條件。
(四)改革機制,激發活力。堅持問題導向,深化體制機制改革,拓寬鄉村教師來源,鼓勵有志青年投身鄉村教育事業,暢通高校畢業生、城鎮教師到鄉村學校任教的通道,建立完善“越往基層、越是艱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勵機制,健全充滿活力的鄉村教師使用機制。通過落實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帶動建立相關制度,形成科學合理、可持續發展的鄉村教師隊伍建設長效機制。
(五)統籌規劃,分級落實。要將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有關要求納入“強師工程”、全面建設教育現代化工作統籌推進。市整體規劃全市鄉村教師隊伍的發展目標、工作任務和政策措施,各縣(區)、鄉鎮以及各鄉村學校相應制定本地、本校的目標、任務和具體舉措,市、縣(區)、鄉鎮、校共同推進鄉村教師隊伍建設。市對各縣(區)工作在績效評價的基礎上予以鼓勵支持。
四、范圍對象
鄉村教師指我市鄉鎮(不含縣城所在鎮街)及鄉鎮以下的農村中小學(含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在崗教師。
五、主要舉措
(一)全面提高鄉村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和師德水平。
1.深入開展師德教育宣傳活動。每年9月份開展“師德建設主題教育月”活動。切實加強鄉村教師隊伍黨建工作,基層黨組織要充分發揮政治核心作用,進一步關心教育鄉村教師,適度加大發展黨員力度。堅持不懈地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武裝鄉村教師頭腦,開展多種形式的師德教育,把教師職業理想、職業道德、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融入教師職前培養、準入、職后培訓和管理的全過程,進一步建立健全鄉村教師政治理論學習制度,增強思想政治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不斷提高教師的理論素養和思想政治素質。組織師德征文活動,開展優秀征文評選。鼓勵各地選樹師德先進。組織開展師德楷模先進事跡報告會、師德建設論壇或師德巡回報告等活動。2016年在全市教育系統開展“為人師表展示年”活動。
2.加強鄉村教師誠信體系建設。建立并完善教師信用檔案,采集教師守信信息和失信信息,重點包括反映教職工信用狀況的獎勵信息和教育違紀違規信息,特別是違反師德、學術不端、教學事故、職稱造假和科研經費違規使用等失信信息,全面構建教育系統教職工信用數據庫。按照省的要求,推進建立教職工個人信用信息管理系統,構建省、市、縣(區)、校分級管理、使用的系統架構。將教師信用信息數據庫和管理系統作為教師管理信息化改革的重要內容。
3.強化師德考核和監督。深入落實教育、宣傳、考核、監督與獎懲相結合的師德建設長效機制。實行教師師德承諾制度,學校與教師簽訂聘用合同時,教師要與學校簽訂師德承諾書。建立健全學校、教師、學生、家長和社會廣泛參與的師德監督體系。加強師德考核,在教師資格認定、聘任(聘用)、職務晉升、年度考核、評優評先、定期注冊等教師管理的各個環節嚴格落實“師德一票否決制”。加大師德違規懲處力度,對師德違規行為,按規定給予相應處分,對危害嚴重、影響惡劣的教師,堅決清除出教師隊伍。完善師德問責機制,對師德建設工作不力、監管不到位的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二)多措并舉拓寬鄉村教師補充渠道。
1.建立完善鄉村學校培養和引進優秀人才的“綠色通道”。嚴把教師入口關,招聘引進一批優秀鄉村教師。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新進教師以全日制本科學歷為起點、研究生學歷(學位)為優先,小學、初中新進教師以本科學歷為起點,幼兒園新進教師以專科學歷為起點。各縣(區)新補充教師優先滿足鄉村義務教育學校緊缺學科需要。機構編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教育部門給予政策支持,鼓勵各縣(區)根據當地鄉村教育和鄉村教師需求實際,與師范院校合作,采取多種方式定向培養“一專多能”的鄉村教師;由縣(區)政府統籌定向培養工作,包括與師范院校簽約、解決培養經費和就業編制、對定向培養學生的審批、考核以及服務期限規定等。建立完善聘用優秀人才到鄉村學校任教的“綠色通道”,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學位)或中小學一級教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省部級以上政府職能部門頒發榮譽稱號的教師可采取考察的方式直接引進。
2.深入落實“上崗退費”和“三支一扶”政策。深入實施“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從教上崗退費”政策,將鄉村公辦、民辦中小學(含幼兒園、中職學校)統一納入政策實施范圍,重點補充鄉村學校體育、音樂、美術、英語、科學、信息技術等緊缺學科教師和鄉村幼兒園教師。優先將參加“三支一扶”支教工作、服務期滿并經考核合格的大學畢業生補充到鄉村教師隊伍。
3.探索建立其他有效的鄉村教師補充渠道。支持有條件的縣(區)將基礎好、能力強的富余學科教師,通過轉崗或全科培訓,充實到鄉村學校緊缺學科教學一線。鼓勵各縣(區)采取有效措施,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引導退休的特級教師、高級教師到鄉村學校支教講學。鼓勵社會體育指導員、優秀退役運動員和藝術、體育志愿者到鄉村學校支教。探索建立不合格鄉村教師退出機制,對于距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且因重病無法上課或者由于其它原因不能勝任上課的教師,允許其提前退休,空出的編制用于補充新教師。
(三)切實改善鄉村教師待遇和工作生活條件。
1.依法依規保障提高鄉村教師工資福利待遇。市進一步加大對縣級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切實保障提高鄉村教師待遇。各縣(區)要依法依規落實鄉村教師工資待遇政策,納入市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總體方案,貫徹落實教師工資待遇“兩相當”政策,依法為教師繳納住房公積金和各項社會保險費,鄉村教師平均工資福利待遇水平應不低于城鎮教師平均工資福利待遇水平。貫徹落實省的相關要求,自2016年起,山區和農村邊遠地區學校教師崗位津貼政策調整為山區和農村邊遠地區學校教師生活補助政策,實施對象從農村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公辦完全中學的在編在崗教職工擴大到農村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公辦完全中學、公辦普通高中和公辦幼兒園的在編在崗教職工,突出差別化補助政策,分類分檔進行補助,重點向邊遠山區和艱苦地區傾斜,建立生活補助增長機制;補助標準自2016年起連續三年提標,月人均標準每年提高100元,即:2016年月人均800元、2017年月人均900元、2018年月人均1000元;各縣(區)要做好財政預算,制訂相應措施貫徹落實;市給予專項資金定額補助。市慈善總會在社會資金募集方面給予支持協助,繼續實行“惠州市困難教師醫療救助金”制度,對困難的患有重大疾病的教師進行慈善醫療救助。健全鄉村教師定期體檢制度,繼續實施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教職員享受同等待遇的一年一次政府免費體檢政策。
2.切實改善鄉村教師工作生活條件。支持各縣(區)不斷改善鄉村學校辦學條件,改善鄉村教師信息化辦公與教學條件,為實現優質教育資源在鄉村學校、教學點的全覆蓋提供保障。推進實施邊遠艱苦地區鄉村學校教師周轉宿舍建設。將符合條件的鄉村教師納入當地住房保障范圍。
(四)建立與教育事業發展相適應的鄉村學校教職工編制管理制度。
建立城鄉統一的教職工編制標準,鄉村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按照城市標準統一核定,其中村小學、教學點編制按照班師比和生師比相結合的方式核定。縣級教育部門在核定的編制總額內,按照班額、生源等情況統籌分配各校教職工編制,并報同級機構編制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通過調劑編制、加強人員配備等方式進一步向村小學、教學點傾斜,重點解決教師全覆蓋問題,確保鄉村學校開齊國家規定課程和開足課時。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按照教育現代化發展的要求,逐步降低生師比。嚴禁在有合格教師來源的情況下“有編不補”、長期使用臨聘人員,嚴禁聘用代課人員,嚴禁任何部門和單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變相占用鄉村中小學教職工編制。
(五)推進落實職稱(職務)評聘向鄉村學校教師傾斜政策。
根據省的有關規定,市、縣(區)研究完善符合鄉村教師特點的教師職稱(職務)政策措施,修訂中小學校崗位設置標準,推進落實新增崗位向鄉村教師傾斜要求。在鄉村教師評聘職稱(職務)時,堅持育人為本、德育為先,注重師德素養、教育教學工作業績、教育教學方法和教育教學一線實踐經歷,課題、發表論文、計算機成績、外語成績等不作剛性要求。在農村學校任教(含城鎮學校教師交流、支教)3年以上、經考核表現突出并符合具體評價標準條件的教師,同等條件下優先評聘。在鄉村學校任教累計滿25年且仍在鄉村學校任教的教師,聘任專業技術崗位時不受崗位職數的限制。城鎮中小學教師晉升高級教師職稱(職務),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學校或鄉村學校任教經歷。
(六)優化城鄉教師資源配置。
1.全面推進義務教育教師隊伍“縣管校聘”管理體制改革。堅持“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加強縣域內義務教育教師的統籌管理,試點推廣“縣管校聘”管理改革,為組織城市教師到鄉村學校任教提供制度保障。機構編制部門負責教職員編制動態管理,財政部門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在崗位設置、聘用管理、職務(職稱)評聘、工資待遇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縣(區)教育部門會同當地有關部門制定本縣域內教師崗位結構比例標準、公開招聘和聘用管理辦法、培養培訓計劃、業績考核和工資待遇方案,規范人事檔案管理和退休管理服務。學校依法與教師簽訂聘用合同,負責教師的使用和日常管理。教師交流輪崗經歷納入其人事檔案管理。支持推動仲愷高新區作為教育部首批義務教育教師隊伍“縣管校聘”管理改革示范區建設。2017年,總結推廣仲愷高新區經驗做法,全部縣(區)都要推進實施“縣管校聘”管理改革。在2020年前,力爭義務教育教師隊伍“縣管校聘”管理改革在全省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在全國產生一定影響。
2.健全完善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機制。各縣(區)要大力推進落實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定期流動的剛性約束機制,可以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競聘、學區一體化管理、學校聯盟、對口支援、鄉鎮中心學校教師走教等多種途徑和方式,也可以結合實際創新其他方法方式,重點引導優秀校長和骨干教師向鄉村學校流動,實現縣域內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制度化、常態化。縣域內重點推動縣城學校向鄉村學校交流輪崗,鄉鎮范圍內重點推動中心學校向村小學、教學點交流輪崗。縣域內每年義務教育階段教師交流人數占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總數的比例應不低于5%。城鎮學校、優質學校每年教師交流輪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總數的10%,其中骨干教師交流輪崗應不低于交流總數的20%。從2016年9月起,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參加省級評選表彰,原則上應有1年以上的交流輪崗工作經歷,長期在農村學校、薄弱學校工作的校長教師除外。
(七)大力推進鄉村教師專業發展。
1.依托專業培訓平臺著力提升鄉村教師校長業務能力水平。建立完善鄉村教師校長專業發展支持體系,充分利用省級中小學教師發展中心、市縣(區)教師進修學校(教師發展中心)和中小學的優質資源,有效開展培訓工作,促進鄉村教師校長專業發展。各縣(區)要切實保障鄉村教師校長專業發展的經費投入,按照規定落實教師繼續教育經費并逐步提高標準。要把鄉村教師校長培訓納入當地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所需資金列入當地財政預算和各學校年度預算,確保鄉村教師校長培訓的時間和質量。推進實施“中小學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提升工程”,全面提升鄉村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充分利用信息技術手段,破解鄉村優質教學資源不足難題。加強鄉村學校體育、音樂、美術等緊缺學科教師培訓,提高鄉村教師多學科教學能力。抓好落實鄉村教師、校長每5年一周期360學時的全員培訓。將師德教育作為鄉村教師校長培訓的首要內容,推動師德教育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貫穿培訓全過程。按照鄉村教師校長的實際需求改進培訓方式,采取頂崗置換、網絡研修、送教下鄉、跟崗實踐、專家指導、校本研修等多種形式,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2.重獎鼓勵中小學教師晉升學歷和提高專業水平。繼續實施中小學教師學歷提升獎勵政策,鼓勵鄉村教師在職學習深造,對取得博士(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雙證或者其中一證的教師給予獎勵補助。各縣(區)要根據當地實際相應地制訂實施本縣(區)教師學歷提升獎勵的配套政策。
(八)建立完善鄉村教師榮譽制度。
1.評先表彰向鄉村學校和鄉村教師傾斜。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對在鄉村學校長期從教的教師予以表彰。各縣(區)教育部門于規定時間內向市教育部門報送在鄉村學校從教10年以上的教師信息,市對在鄉村學校從教累計10年以上的教師頒發榮譽證書。各縣(區)可對在鄉村學校長期從教的教師給予鼓勵。在每年評選表彰的“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等先進個人和教育系統先進集體等方面要向鄉村教師和鄉村學校傾斜,對鄉村教師和鄉村學校設置一定獲獎比例;繼續評選表彰“惠州市優秀鄉村幼兒教師”。
2.大力營造關心支持鄉村教師的濃厚氛圍。多形式廣泛宣傳鄉村教師堅守崗位、默默奉獻、扎根鄉村教育的崇高精神,通過新聞媒體等途徑宣傳報道鄉村教師先進事跡,在全社會大力營造關心支持鄉村教師和鄉村教育的濃厚氛圍。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建立專項基金,開展獎教支教活動,對優秀鄉村教師給予支持和獎勵。
六、組織實施
(一)明確責任主體,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區)政府是實施鄉村教師支持計劃的責任主體,要從戰略高度充分認識鄉村教師工作的重要性,切實把加強鄉村教師隊伍建設作為基礎性工作來抓。要加強組織領導,把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一把手負責制,細化任務分工,分解工作責任,推進各部門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確保將計劃落到實處。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的統籌管理、規劃指導和推進實施。機構編制、發展改革、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等部門和慈善機構要按照職責分工主動履職,切實承擔相應責任,積極支持鄉村教師隊伍建設。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支持鄉村教師隊伍建設。
(二)把準支持重點,制訂有效措施。各縣(區)、鄉鎮各級政府要加強鄉村教師隊伍工作調研,摸清鄉村教師隊伍基本情況,充分掌握鄉村教師隊伍的數量,學歷、職稱、學科等結構,在農村學校從教年限等基本信息,把握推進實施鄉村教師支持計劃的重點難點,并立足本地實際,創新工作思路,因地制宜提出符合鄉鎮教育實際的支持政策和有效措施,將國家、省和市鄉村教師支持計劃的政策措施進一步明確化、具體化,形成本縣(區)、鄉鎮的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辦法。實施辦法要有細化工作目標,包括2020年遠期目標、2017年中期目標和分年度目標,并按計劃分步推進;要注意年度目標、中期目標和遠期目標的相互銜接、相互協調。各鄉村學校也要相應制定本校的目標、任務和具體舉措。請各縣(區)于2016年8月底前,將本縣(區)的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辦法報市教育局備案,同時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三)加大教育投入,加強經費保障。各縣(區)政府要積極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教育投入力度,有力保障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經費投入,并建立逐步增長機制。要按規定保障落實鄉村教師工資福利、培訓培養、引進補充、表彰獎勵等工作所需經費。要把資金和投入用在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最薄弱、最迫切需要的領域,切實用好每一筆經費,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要制定嚴格的經費監管制度,規范經費使用,加強經費管理,財政、教育等部門要聯合進行監督檢查,堅決杜絕截留、挪用、克扣、虛報、冒領等違規行為的發生。
(四)加強督導檢查,確保工作成效。省將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情況納入“強師工程”、教育“創強爭先”督導檢查的重要內容。我市將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情況納入縣(區)政府建設教育現代化工作的考核內容,進一步加強考核和監督。市、縣(區)建立相應督導機制,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切實將鄉村教師支持計劃落實到位,確保工作取得成效。縣(區)教育督導機構要會同有關部門,每年對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情況進行專項督導,及時通報督導情況并適時公布。市有關部門將組織開展對縣(區)實施鄉村教師支持計劃情況的專項督導檢查。對計劃實施不到位、成效不明顯的,根據相關規定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對落實鄉村教師支持計劃成效明顯的縣(區)予以適當獎勵。對在鄉村教師隊伍建設工作方面改革創新、積極推進、成績突出的縣(區),有關部門要加強總結,加大宣傳報道力度,及時推廣經驗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