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市委發〔2008〕35號 各縣(區)黨委、人民政府,市直和駐惠各副局以上單位: (2007-2011年) 一、總 則 1、全面推進新農村建設,是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和諧社會的內在要求,是黨和國家破解“三農”難題,加快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進程的重大戰略決策,充分反映了全國人民特別是廣大農民的根本利益和要求,同時也是我市建設科學發展“惠民之州”的迫切需要。農業豐則基礎強,農民富則國家盛,農村穩則社會安。沒有農民的小康,就沒有全國的小康;沒有農村的現代化,就沒有全國的現代化;沒有農村的和諧,就沒有全社會的和諧。對破解“三農”難題的極端重要性和艱巨性,任何時候都要有足夠的認識,任何時候都要自覺把新農村建設放在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中之重地位。 二、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3、《綱要》的指導思想是: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貫徹“以工哺農、以城帶鄉”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按照“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總要求,堅持規劃先行、分步實施、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和尊重農民意愿的基本原則,以發展農村經濟為中心,以推進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為手段,以深化農村改革和推廣農業科技為動力,以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為保障,充分發揮廣大農民群眾的主體作用,發展現代農業,不斷推進農村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產業化進程,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和農村和諧穩定,全面推進我市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三、重點任務與行動要求 5、實施“八個一”工程,全面推進新農村建設。建設一個特別能謀發展、促和諧、辦實事、講廉潔的村級班子;找準一條符合當地實際的發展路子,加快發展現代農業、農村工業和農村第三產業;落實一批村企合作的發展項目,以互利共贏的方式,選準合作項目,發展農村集體經濟,為農民持續增收提供新渠道;編制一個有惠州特色的村莊建設規劃,示范村2007年底完成村莊規劃編制工作,50戶以上的行政村、自然村要在2010年前全部完成規劃編制工作,2008年至2010年,市財政每年安排200萬元的村莊規劃編制專項獎勵資金;建設一批村容村貌升級的示范點,開展“三清三化”,推進“五改五建”,開展環境衛生整治行動,健全衛生管理長效機制;解決一批“一保五難”問題,農村“低保”要實現應保盡保,完成村道硬底化建設任務,超額完成省下達的農村危房改造任務,抓好農村飲用水安全,提高農村醫療衛生水平等;建立一套民主管理的規章制度;制訂一套文明高尚的村規民約。 四、保障措施與激勵政策 17、落實好各項惠農政策,充分發揮好農民的主體作用。農民是新農村建設的主體。不折不扣地落實好各項惠農扶農政策,充分發揮好農民的主體作用,是新農村建設順利推進的重要前提。為充分調動廣大農民的積極性,加快新農村建設的進程,中央、省和市都出臺了包括免費義務教育、減負免稅、補貼醫保、放寬市場準入、補貼基礎設施、保護農民工權益、完善失地農民社保等一系列惠農扶農政策。對這些政策每一項都要不折不扣地貫徹落實好,凡是規定財政支付的一分都不能少,凡是規定取消收費的一分都不能收,凡是規定放寬準入的一定要開綠燈,凡是規定補償的一定要足額兌現。對任何違背各項惠農政策而“闖紅燈”或“繞道走”的行為,將嚴肅追究政治責任。 五、附 則 22、本《綱要》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現將《惠州市新農村建設五年行動綱要(修訂稿)》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中共惠州市委
惠州市人民政府
2008年10月17日
惠州市新農村建設五年行動綱要(修訂稿)
2、為更扎實更有效地推進我市新農村建設,根據中央、省委有關新農村建設的指導方針和部署要求,按照《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建設科學發展“惠民之州”的決定》(惠市委發〔2008〕32號)的有關要求,現制定《惠州市新農村建設五年行動綱要》(以下簡稱《綱要》)。制定本《綱要》的出發點和主要目的是:理清思路,突出重點,明確目標,制定措施,落實責任,指導和引領全市新農村建設朝著預定目標又好又快發展。
4、《綱要》的總體目標是:到2011年,全市農村經濟結構更加優化,農業產業化經營、現代化水平和農村工業化、城鎮化程度全面提升,農村生產生活環境更加良好,精神文明建設不斷進步,農村管理更加科學民主,農民收入持續增長,城鄉居民生活差距進一步縮小,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成效顯著。
——農村經濟快速增長。2011年,全市農業增加值年均增長6%以上;農村工業總產值年均遞增8%;農村三次產業結構不斷優化,現代農業加快發展,培育一批知名農產品品牌,壯大一批實力較強的農業龍頭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綜合效益顯著提高。集體年純收入超10萬元以上的村委會超過50%。
——農民生活水平穩步提升。農民人均純收入持續穩定增長,2011年達到7600元以上,年均遞增10%以上;農民人均住房面積25平方米以上;農村社會保障體系更加健全;農村商品更加豐富,農村消費能力進一步增強。
——農村文明程度明顯提高。農村教育進一步發展,2011年,農村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達90%以上;農村文化設施更加完備,農民文化生活更加豐富;農村精神文明建設成效顯著,遵紀守法、勤勞樸實、和睦互助的鄉風基本形成。
——農村生產生活環境更加優化。到2011年,全市1052個行政村90%以上實現“八通七有”,即:通硬底公路、通公交車、通電、通郵、通電話、通廣播電視、通互聯網、通自來水,有辦公用房、有衛生站、有文化站(室)、有小型購銷超市、有體育場所、有公共垃圾場、有公益風景林。
——農村社會管理更加民主。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不斷推進,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制度全面落實,農村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基本形成,農村“五五”普法建設逐步深化,農民違法犯罪和矛盾沖突明顯減少,農村社會和諧穩定。
6、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全面改善農村發展環境。通過政府補貼、集體籌資、部門扶持、村企共建、村民義工等方式,全面推進農村基礎設施建設。2008年底前,70%以上的行政村實現“八通”(通硬底路、通公交車、通電、通郵、通電話、通廣播電視、通互聯網、通自來水);2009年底前,全市100%的行政村通路面3.5米、路基寬4.5米以上的硬底化公路;2010年底前,全市100%完成大中小型水庫除險加固任務,100%完成對各縣城防洪體系達標加固建設,農村水利設施100%達到設計效益標準;力爭到2011年,農村飲水安全率達90%以上,全市90%以上的行政村實現“八通”。農村交通、通訊更加便捷,抗風險能力進一步增強,農村發展環境進一步優化。
7、大力發展現代農業,全面提高農業綜合效益。通過發展特色農業、培育壯大龍頭企業和農村合作組織、推廣良種良法、推進科技創新、健全產前產中產后服務體系、推廣“公司+基地+農戶”經營模式等措施,力促現代農業加快發展。在全面完成省糧食考評指標的基礎上,力爭2008年起,全市八大特色農產品、休閑觀光農業和畜禽養殖業的規模和產值年均增長10%以上,全市農業增加值年均增長6%以上,各縣(區)市級以上農業龍頭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分別年增10家以上;科技對農業貢獻率、農業綜合機械化率和土地產出率年均增長5%以上。到2011年,實現現代農業“八大目標”:建立100個大型農業示范基地、200個現代農業“龍頭”企業,創立50個省、市級名優農產品,培育100家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和協會,八大特色農產品總種植面積達到200萬畝,甜玉米種植面積達到80萬-100萬畝,全市機械化綜合水平達到60%以上,全市農業科技貢獻率達55%以上。全市農業服務體系基本完善,農產品質量監測體系更加健全,全市現代農業的產業規模和綜合效益有較大幅度的提高。
8、加大引導扶持力度,全面提升農村工業化、城鎮化水平。通過實施創辦工業園區、加強招商引資、鼓勵能人創業、放寬戶籍遷移限制等措施,大力發展生態型、資源節約型、農產品加工型企業,引導農民向非農產業和城鎮轉移,加快農村工業化進程,以工業化促進城鎮化。全市城郊、沿海、沿江、山區四類中心鎮工業總產值年均增長分別達到25%、20%、15%和10%以上,非中心鎮工業總產值年均增長分別達到20%、15%、10%和5%以上;行政村年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長10%以上。在逐步完善基礎設施和城市功能的基礎上,全市沿海、沿江、山區三類中心鎮建成區面積和聚集人口規模年均分別增長10%、8%和5%以上;全市城市(鎮)化率每年提高3%以上(其中沿海縣區達到4%、沿江縣區達到3%,山區縣達到2%);農村信息化水平每年提高五個百分點以上。到2011年,全市農村工業化、城鎮化和信息化水平顯著提高。
9、加強技能培訓和轉移就業,千方百計增加農民收入。在發展現代農業,提高農業經營效益的基礎上,通過落實“減負免稅”等惠農政策,推進產業和勞動力“雙轉移”等措施,千方百計增加農民收入。從2008年起,平均每年向二、三產業轉移農村富余勞動力3萬人以上,平均每年組織技能培訓1.8萬人,力爭到2011年,新增轉移本市農村勞動力12萬人,組織技能等級培訓7.2萬人;農產品商品化率年均提高10%以上;農民家庭工資性收入占家庭總收入的比例年均增長10%以上。到2011年,全市農民人均純收入達到7600元以上,其中工資性收入占比達50%以上。全市農民購買力有較大幅度提高,實現農村消費市場購銷兩旺。
10、加強保障體系建設,擴大農村社會保障覆蓋面。繼續探索建立多種形式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力爭到2011年,全市農村獨生子女和純生二女結扎夫婦、符合條件的農村基層干部和被征地農民100%參加養老保險;有條件的縣(區)要積極探索建立覆蓋全體農民的養老保險體系。鞏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成果,從2008年起,保持在籍農民參合率達100 %;2011年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籌資標準達到115元。完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8年起,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農民和“五保供養”人員100%實現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在突發事故中新出現的特困家庭100%及時納入低保范圍;建立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與經濟發展同步增長機制,2011年,農村低保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2000元以上,30%以上的鄉鎮(街道)敬老院達到省一、二級敬老院標準,基本形成社會保險、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相結合,覆蓋全體農民的農村社保體系。
11、加強公共服務和生態建設,全面優化農村生活環境。通過財政補貼、集體籌資、村民義工、社會捐助和市場化運作等多種途徑,加快農村衛生站、小型購銷超市、垃圾收集站、風景林、自來水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實施“村莊規劃整治”工程,從2008年起,每年20%的農村家庭完成改廁、改灶任務,每年20%的自然村建成垃圾統一收集點,20%的行政村有專職環衛保潔工人;到2011年,全面完成村莊整治任務,“臟、亂、差”得到治理,100%的行政村有小型購銷超市,90%以上的行政村通公共汽車和自來水,60%以上的農戶完成改廁和用上燃氣灶,全市中心鎮全部建成生活污水處理廠和垃圾處理場,其它鄉鎮(街道)建成垃圾中轉站。實施“千村家園綠化”工程,到2011年,每個行政村有1000棵以上、每個自然村有500棵以上風景樹,有條件的村建設小片風景林;鼓勵條件較好的村鎮創建全國優美鄉鎮,各縣(區)每年至少創建3個以上市級生態示范村(鎮)。大力推進農村危房改造,2008年起,市財政分期分批補貼農村貧困家庭每戶危房改造金5000元,到2010年,全市基本消除農村泥磚危房戶和無房戶。從而使農村生態環境更加美化,生活條件更加便利,農民生活質量進一步提高。
12、大力發展農村教育,全面提升農民綜合素質。全面落實農村免費義務教育政策,積極實施“城鄉教育聯動發展計劃”和縣(區)內城鄉教師收入“兩個基本持平”政策,開展規范化學校建設,發展中等職業技術教育,通過開辦農村夜校、普法教育、開展技能短期培訓、深入開展“文明村”、“文明戶”創建活動等多種形式,全面提高農村人口素質。到2011年,農村中小學校規范化建設達標率90%,每個中心鎮建成一所貼近當地產業發展需要的成人文化技術學校,接受過一次實用技能培訓的適齡青年達到100%。推進依法治鎮、治村,到2011年,農民法制教育覆蓋率達到100%。農村教育質量進一步提高,全市70%的鄉鎮(街道)創建成為省教育強鎮,實現省教育強市目標。農民法制觀念進一步增強,農村人口綜合素質進一步提升。
13、加強農村計生工作,穩定農村低生育水平。通過深化綜合改革,推進制度創新,完善利益導向機制,建立健全農村計生家庭獎扶制度,完善計劃生育服務設施,加強基層層級計劃生育動態管理責任制等措施,推進計劃生育村民自治,轉變農村群眾生育觀念,引導群眾自覺實行計劃生育,穩定農村低生育水平,農村政策生育率、人口自然增長率達到標準,農村可持續發展能力進一步增強。
14、加強農村文化建設,不斷豐富農民文化生活。通過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加強農村文化設施建設,繼續實施村村通廣播電視和“2131”農村電影放映工程,推進科技衛生文藝“三下鄉”活動經常化、制度化,鼓勵農民開展各類健康向上的文體活動,引導農民崇尚科學,抵制迷信,破除陋習,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習慣,培養積極向上的社會風氣。力爭到2009年,100%鄉鎮(街道)基本實現有體育設施和科普法普展覽室的文化站,50%以上行政村建有綜合文化室(含農家書屋),50%以上的行政村有體育設施;全市每年“三下鄉”活動覆蓋行政村的比例達到30%以上,30%以上的鄉鎮(街道)每年舉辦農民運動會,70%以上的鄉鎮(街道)和30%的行政村組建有業余文藝宣傳等各類表演隊,每年表演10場以上。到2011年,全市100%鄉鎮(街道)建立達省級標準的文化站,100%行政村建有綜合文化室(含農家書屋)或體育設施,全市80%鄉鎮(街道)每年舉辦一次大型文體活動。
15、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全面提高農村民主管理水平。深入開展“三級聯創”活動,鞏固和延伸黨的先進性教育和固本強基工程的成果,完善和推廣農村民主管理制度,全面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2008年起,全市100%的鄉鎮(街道)黨(工)委和行政村黨支部,落實有市、縣(區)機關領導對口掛鉤,聯系指導基層組織建設和新農村建設;100%的行政村要建有90平方米以上的辦公場所;100%的行政村實行“村務公開”、黨員聯系村務工作責任制、《村民議事規則》、“四民工作法”和“村賬鎮管、組賬村記”等制度;行政村每年發展新黨員2名以上;行政村“兩委”班子成員年齡和文化結構不斷優化,群眾滿意率保持85%以上;每年選拔一定數量的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到2011年基本實現一村一名大學生村干部的目標;每年舉辦四期以上的村干部培訓班,到2011年100%村干部接受一次以上系統、全面的教育。農村基層黨組織的凝聚力、戰斗力進一步增強,黨群干群關系更加密切,農村民主管理水平進一步提高,農民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得到更充分發揮。
16、加強農村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促進農村和諧穩定。通過加強農村治安防控體系建設,打擊“兩搶一盜”、黑惡勢力、集資詐騙、售假坑農等違法犯罪活動,堅決掃除“黃賭毒”、傳銷、邪教等社會丑惡現象,健全農村矛盾排查調處工作機制,加強人民調解工作等措施,努力促進農村和諧穩定。2007年,全市100%的鄉鎮(街道)要設立維穩綜治中心,人口相對集中、治安狀況相對復雜的行政村設立警務室,建立一支專職和兼職相結合的維穩綜治隊伍;100%的行政村要設立調解室,村民各類矛盾糾紛調解結案率每年提高10%以上,到2011年達到90%以上。全市農村刑事案件發案數和農民參與“黃賭毒”或邪教組織的發案數明顯下降。村民上訪或越級上訪個案每年下降10%以上。全市農村不出現重大群體性事件。農村社會綜治制度進一步健全,化解和消除不和諧因素的能力進一步增強,農民的合法權益和勞動成果得到有效保護,農村和諧穩定的局面不斷發展。
18、加大融資和投入力度,為新農村建設提供必須的資金保障。這是新農村建設的首要環節。要嚴格執行市級新增可支配財力的70%和縣級新增可支配財力50%投入新農村建設的規定,并按照中央“三個高于”的要求進一步加大對新農村建設的財政投入。同時,還要通過走市場化道路籌資引資、向金融部門融資、爭取上級支持和社會捐資等途徑,努力為新農村建設的重點工程和項目籌措所需資金。尤其要加大金融對新農村建設的支持力度,鼓勵和支持金融機構積極參與新農村建設,力爭支農信貸逐年增加;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盡快組建農村信用合作銀行;引導和扶持農業龍頭企業上市融資,促進資本市場做大做強;探索開展農業保險業務,發揮保險作為經濟“助推器”和社會“穩定器”的作用;進一步建立完善信用擔保體系,鼓勵和引導信用擔保機構為農戶、涉農企業提供擔保支持。
19、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充分發揮好黨委和政府的主導作用。市、縣(區)、鄉鎮(街道)三級黨委、政府是新農村建設的主導者、組織者和推動者,其作用發揮得如何決定著新農村建設的成敗。市委、市政府對本《綱要》所確定任務和目標在全市的實施和實現負總責;縣(區)黨委和政府在負責本《綱要》確定目標和任務在轄地范圍實施和實現的同時,還要負責把《綱要》確定的目標要求具體分解到所轄各鄉鎮(街道)和,并督促檢查落實;鄉鎮(街道)黨(工)委、政府(辦事處)是實施和實現本《綱要》所確定目標任務的主體承擔者,必須牢記使命,科學規劃,精心組織,扎實推進本《綱要》各項任務和目標的完成。市、縣(區)、鄉鎮(街道)黨政正職領導均是實踐本《綱要》的第一責任人。市、縣(區)兩級新農村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則是實施本《綱要》的協調和日常辦公機構。凡如期實現《綱要》所確定目標和任務者,其第一責任人將給予通報表彰,否則,將予通報批評。
20、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充分發揮社會合力的聯動作用。任何社會層面都承載著“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義務和責任。堅持選派機關干部下基層駐農村,協助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要動員有實力的企業、農村外出能人(干部),在自愿互利的基礎上到農村去創業發展,投智投力投錢支持新農村建設。各單位在履行好自身職責的同時,要積極主動服務新農村建設,想新農村建設之所想,急新農村建設之所急,為新農村建設作出自己應有貢獻。把全社會的力量動員起來,大家都來關愛農民、關心農業、關注農村,推進新農村建設又好又快發展并達到預期目標。
21、建立考評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各階層參與新農村建設的積極性。一是建立激勵型鎮級財政體制。以2006年為基數,所產生財政增收部分的70%留給鄉鎮用于新農村建設;二是每年評選10個“新農村建設紅旗鄉鎮(街道)”和100名“新農村建設風采人物”,由市委、市政府進行表彰;三是對連續五年圓滿完成本《綱要》目標要求的鄉鎮(街道)優秀黨委書記,優先解決副縣級待遇;對沒有完成本《綱要》年度工作任務和目標要求的縣(區)、鄉鎮(街道)主要領導進行誡勉談話,連續兩年不能完成的給予通報批評,連續三年不能完成的調整工作崗位并在五年內不予提拔使用;四是每年進行一次交叉督查驗收。驗收結果依業績排列,并在適當范圍內通報。考評方案和標準的制定以及具體實施均由市、縣(區)兩級農辦會同督查部門共同負責。
23、本《綱要》由惠州市新農村建設領導小組負責解釋。